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豫政〔2004〕8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通知》(郑政〔2004〕46号)精神,市政府法制局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从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抓起,做好各项贯彻实施工作。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通知》(郑政〔2004〕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关于《纲要》和《通知》的宣传

  (一)郑州日报、郑州电视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集中一段时间,对《纲要》的主要内容、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等以专栏文章、演播室访谈、嘉宾评讲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纲要》和《通知》精神的有关情况,以新闻播报、制作专题片等形式进行报道。

  (二)市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以适当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各部门的内部刊物、工作简报要及时反映本部门、本系统学习培训《纲要》和《通知》的措施、制度、效果等情况。

  二、关于《纲要》和《通知》的学习培训

  (一)由市政府法制局负责,组织一场市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贯彻《纲要》报告会,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领导作学习辅导报告。

  (二)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在上半年安排一段时间,集中学习《纲要》和《通知》精神。

  (三)在市委党校(郑州行政学院)举办的2005年度干部进修班课程设置中,增加《纲要》和《通知》精神的教学内容。

  (四)对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纲要》、《通知》精神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并将其作为换证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对《纲要》和《通知》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和《通知》精神,市政府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重大决策的决策规则和程序,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委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政府将对全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

  市政府法制局
二00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