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05年度政府规章制发计划印发给你们,望有起草任务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起草工作,并及时按程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保证年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列入调研预备项目的政府规章,起草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研论证,并视草案的成熟程度,随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七日

2005年政府规章制发题目

  项  目                起草单位

  1、淄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市审计局

  2、淄博市国有资产运营监督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3、淄博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4、淄博市建筑业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市建委

  5、淄博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市经贸委

  6、淄博市行政许可监督规定             市法制办

  7、淄博市行政执法重大处罚备案规定         市法制办

  调研预备项目

  项  目                 起草单位

  1、淄博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市国土资源局

  2、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市水利与渔业局

  3、淄博市医疗机构购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               市房管局

  5、淄博市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市司法局

  6、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7、淄博市县乡公路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