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富民强市和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加快农村基本现代化进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快“两个率先”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没有农村基本现代化,就没有全市基本现代化。全市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此,市委、市政府就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城乡统筹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为中心,加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力度,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村、培育现代农民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产业园区化、居住社区化、生产规模化、组织合作化、保障社会化、环境生态化步伐,确保到2010年农村实现基本现代化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科学制定现代农村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制定城乡统筹、相互衔接、全覆盖的农村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加快制定全市农村城镇空间结构体系、现代产业布局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人居生态环境体系等专项规划。

  农村规划工作由市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市(县)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并择优选定国内外有关单位进行。2005年底,基本完成各市(县)区农村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1/2以上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制定工作;2006年,完成其余的村庄(农村新型社区)和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工作;2007年,全面完成其他各项专项规划制定工作。

  2、加快实施农村“三个集中”加快推进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开发。在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建上规模的农业项目和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到2007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例达到60%,到2010年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内的集中经营。

  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集聚。在工业开发园区及工业集中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上工业项目;对按布局规划要求逐步撤并的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一律只出不进,并结合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按规划加快整合到位。工业园区要突出主导产业,强化功能布局,坚持集约发展,形成品牌特色。到2007年,工业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产出占全市乡镇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75%以上;到2010年提升到90%以上。

  加快推进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集中。把农民公寓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倡导集中连片建设农民新社区。在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安排新的住宅建设;除宜兴部分丘陵山区外,一律不再新批宅基地或在原有宅基地上新建翻建住宅。继续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村撤并整合工作,到2007年,基本完成3000人以下尤其是2000人以下行政村的撤并工作;到2010年,使全市行政村平均人口达到4000人以上。加快农村宅基地置换整理,从今年起首先在各类建设工程涉及的自然村落,位于工业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内的自然村落,户数较少特别是20户以下的自然村落,基础设施条件差的自然村落,城镇近郊等城市化程度较高的自然村落等五类重点地区启动推进。到2007年,使1/6的自然村居民并入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到2010年达到1/3以上。

  3、加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2005年基本完成村级年可支配收入在200万元以上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2006年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或村级年可支配收入在150万元以上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2007年全面完成其他有经营性资产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和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可按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组建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在城镇周边等有条件的镇村,以村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农户为单位量化股份,建立村级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公司,有条件的可探索建立镇级集体土地股份合作联合公司。到2007年,农民参加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并取得收益分配的比例达到50%,到2010年达到70%。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商会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2005年,平均每个乡镇建成“四有”示范合作经济组织2个,到2007年达到5个以上。

  4、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和产业化发展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园区建设。到2007年,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等市(县)区各建成3个以上、面积5000亩以上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区或现代都市农业观光园区,滨湖区依托山水优势,建成3个以上有规模、有特色、有水平的现代都市农业观光园区。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2007年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等市(县)区各形成2个以上优势特色农副产品(产业),包括现代都市农业园区建成一批农业技术创新中心。

  全面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从今年起每年新增10万亩,到2007年达到100万亩以上,到2010年累计达到130万亩以上。

  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交易市场。到2007年,宜兴建成2个,江阴、锡山、惠山、滨湖等市(县)区各建成1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农产品专业或综合交易市场;到2010年各建成2-3个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区域性农产品专业或综合交易市场。

  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城乡各类企业参与农业开发,重点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扶持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全面建立市(县)区、镇两级政府资金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农业企业担保公司,到2007年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市(县)区不少于2000万元、镇不少于500万元。到2007年建成2家以上年销售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到2010年建成10家年销售30-50亿元,1-2家年销售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

  全面推广农业生产保险。设立市(县)区、镇农业风险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建立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农业生产者互保为补充、政府适当补贴的农业保险机制。2007年农业保险所覆盖的基本农田达到50%,2010年基本达到全覆盖。

  5、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各类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从今年起,新办企业一律纳入,2005-2007年现有企业覆盖率分别达到50%、80%、100%。

  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到2007年,现有人均土地不到0.1亩的历次被征地农民,全部实行基本生活保障。

  推进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纯农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办法,2005-2007年参保率分别达到50%、80%、90%,2010年基本达到全覆盖。

  继续深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2005年市(县)区、镇两级财政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到2007年、2010年,个人缴费水平分别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市(县)区、镇两级财政资助相应提高,基本实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今年起,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和收养孩子、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予以扶助。

  6、着力造就现代新型农民积极发展农村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体系。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名,并带动4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到2007年,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等市(县)区要各高标准建成1所以农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为重点的职业技术学校,推进乡镇成人教育标准化建设,完善以乡镇成人学校为基础的农业职业培训网络。市属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要优先优惠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广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实行1-2年的正规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新一代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07年,75%以上的青壮年农民接受过不同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掌握1-2门专业技能,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力争全部拥有农业绿色证书,村组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普遍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到2010年,90%以上的青壮年农民接受过不同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星火科技教育培训力度。依托农业服务中心和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以实施星火计划为抓手,全面推进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大力实施乡镇企业科技培训工程和星火科技远程培训工程,全面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和致富新技术培训。做到各市(县)区都有星火学校,各乡镇都有星火课堂,各村都有星火带头人。到2010年完成全市范围内的星火科技培训计划。

  7、大力推进农村造林绿化加快经济林、生态林和景观林建设。从今年起到2010年,江阴市、锡山区的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2个以上百分点,惠山区、新区每年增加1.5个以上百分点,宜兴市、滨湖区每年增加0.5个以上百分点,确保到2007年全市农村森林覆盖率达到23%,2010年达到27%以上。

  大力推进绿色通道景观工程和河道防护林工程。到2007年,所有县乡道路两侧建成高标准景观通道,50%以上河道两侧、湖泊沿岸建成防护林;到2010年,所有乡村道路建成林荫道,河道两侧、湖泊沿岸建成防护林。

  加大村镇美化工程建设力度。全面建立农民义务植树制度。到2007年,各市(县)区每年有10-20%的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所有整合到位的行政村都建有1个农村居民休闲活动场所;到2007年、2010年,农村新型社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8%、40%。

  8、大力帮扶农村困难家庭加大对农村低收入户家庭犤指人均纯收入不足市(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30%的农户犦就业技能培训的投入。

  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办法,使低收入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每年得到2次以上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定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工商企业吸纳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安置低收入户劳动力。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鼓励机关党员结对帮扶低收入户脱贫致富。市和市(县)区各类社会捐赠资金和福利彩票的福利资金以2005年不少于10%、2007年不少于20%、2010年不少于30%的标准,建立农民救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因病因灾因残的农民,各级财政相应配套。帮助低收入户中的“纯农民”优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县)区、镇对其个人出资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助。开展帮困助学,对低收入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免杂费、免书本费)“一补”(补助寄宿生活费)。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以赴、落实推进。市建立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负责对这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相关市(县)区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加强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

  由市级机关和有关市(县)区四套班子负责人联合组成工作组,建立与各镇挂钩帮促制度。要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进行岗位锻炼,选派各级机关新招录的公务员到农村基层锻炼服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使城乡各级尤其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促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各项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大力弘扬“四千四万”精神和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农村现代化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3、示范引路,加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目标,认真制定具体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要确立大胆探索、敢为人先的意识,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都要大胆试,主动干。要尊重基层和农民的首创精神,允许和鼓励各地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更加灵活的改革举措推进八项重点工作。要积极进行试点,切实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各市(县)区要明确抓1-2个试点镇,各镇要明确抓1-2个试点村,各级各类试点时间约1年左右,取得经验后向面上推开。

  4、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市(县)区及各镇村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目标分解到每个地区、每个部门、每个人,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列入对各市(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工作考核的内容。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的具体办法,坚持平时跟踪问效、年中进度检查、年末考核评估相结合,推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制定实施细则。

200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