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六日

  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宿州奋力崛起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构建纠正和预防不正之风体系,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努力在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二、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巡查督导、审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加强对择校生收费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巧立名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监管,坚决禁止任何形式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切实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免征农业税等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定及配套措施。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严禁在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过程中乱加价和搭车收费,或以经营服务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继续清理对农民的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及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切实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农案件,积极探索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医院”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坚决纠正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回扣、提成等不正当促销和向投标乱收费等违纪违法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开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及乱收费等问题。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医疗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奖惩、群众投诉举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深化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等体制改革。

  五、继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总体工作和目标责任管理之中,建立有效的评议工作机制。在市、县区两级政府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投诉受理网络,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工作,坚决查处影响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必要的或不适当的要取消或调整。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六、深入开展政务事务公开。市级行政机关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县区和乡镇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

  七、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一是继续围绕“通达工程”建设,巩固公路、水路、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公路“三乱”严重反弹的地方实行“黄牌”警告直至摘牌的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执罚人员的行为,重点解决治理车辆超载超限中多头执法和只收费罚款、不纠正违章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三是治理整顿党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办班;无政策法律规定的,不得收费办班。确需收费的要执行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班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职权和行业特权及以发证为由,变相或强制办班收费。四是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等其他专项治理工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