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石家庄市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就2005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产权交易的办法。国有大中型企业股权融资实现12亿元,基本完成市属国有独资大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国有中小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上半年,被列入政策性破产计划的5家企业全部进入破产程序,依法实施破产。全面完成中直单位、部队所属的15所中小学的分离工作(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制度,制订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提出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重点做好87家重点民营企业的对口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创新。以明晰产权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年内集体企业改制面达到95%.积极推进城中村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

  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政府出资为引导,资金多元化,操作市场化的担保机构为主,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担保为辅的信用担保体系。抓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全市总数达到25家(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户之间依法对承包地进行转包、互换。加快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在2004年农业税税率的基础上,再降低2个百分点。赞皇、平山、灵寿三个县全部免征农业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深化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建立起科学、合理、高效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制定本地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和粮食价格应急预案,建立粮食安全和价格应急机制。上半年基本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健全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完善棉花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粮食局)。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精神,以改革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为重点,力争6月底前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任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做好与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衔接,制订我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备案实施细则,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实施细则,并抓好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全面实行行政审批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制订加强监督制约的措施和办法(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积极推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制订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落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完成医药、纺织两个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

  五、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积极完善市场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造提升供销系统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棉花和食盐等骨干商品经营网络。加快制订促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年内力争1-2家企业境内外挂牌上市。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健全交易规则和交易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动。全面推行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协议转让,促进土地市场有序发展。大力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加速科技成果产品化。积极发展人才市场,加快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金融办)。

  六、积极推进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年内确保城镇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万人,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坚决清除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规定,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劳务输出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机制,全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2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城市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年内要分别达到65万人、85万人、73万人、30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七、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年内80%的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全面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完成改革总目标的30%(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市发展和改革委)。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建设,着力培育中小型科技企业。扩大国际、国内科技合作,加大对京津科技资源的利用力度。加快传统产业的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实现管办分离。进一步放宽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鼓励民间与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加快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推进企业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制,发展多样化、多形式的办医模式。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建设。继续抓好鹿泉市、栾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切实抓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

  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外贸体制改革。落实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壮大外贸经营主体。适应出口退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提高出口质量、档次和效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

  积极利用外资。制订我市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实施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在抓好传统引资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外资并购、境外上市和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等融资方式(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商务局)。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制订我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