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废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条例》。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定
公布日期:2005-03-25施行日期:2005-03-25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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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3-25
施行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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