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加速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全面完成今年开放型经济工作各项目标,努力实现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突破,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2005年开放型经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扎实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年活动,在引进大产业、大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今年是“全省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年”。重大项目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以上或9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包括工业、农业、旅游、教科文卫等)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地要着眼于增强我市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大力引进集聚力强、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大力引进发展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全年力争引进外商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14个以上,引进超9500万元的重大内资项目21个以上。

  (一)切实抓好重大项目的编制和储备。总体上按照“四个清楚”谋划重大项目,突出“四个围绕”确定重大项目。“四个清楚”:清楚国内外同行业中的先进水平,把握行业发展的前沿和动向;清楚项目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所代表的水平,项目的实际竞争力、生命力、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的带动力;清楚项目投资和技术的来源、渠道,合作的方式及条件;清楚项目的实施步骤,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四个围绕”:以培植产业簇群为目标,围绕壮大医药、食品、建材、机械电子、纺织服装、能源六大工业支柱确定重大项目;以打造赣西商贸物流和旅游休闲中心为目标,围绕完善交通、商贸、物流、旅游服务设施确定重大项目;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为目标,围绕做大农业主导产业,做强龙头企业,扩大精深加工、储藏保鲜、营销增值确定重大项目;以构建和谐宜春为目标,围绕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产业确定重大项目。所确定的项目,必须具备时效性和操作性,体现“项目可谈、近期可建”的要求。

  (二)精心组织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在注重实效的前提下,主动走出去,采取大团组与小分队结合、专题招商与全面推介相结合的方法,精心组织系列招商活动。2005年,我市除参加省政府统一组织的招商活动外,计划单独举办或以会套会的形式,在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台湾等地举行产业招商推介活动。对一些已经接触过的重点客商、商会、协会,要盯住不放,定期走访联络,加深感情,上门招商。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招商形式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保证我市月月有招商活动,季季有重大项目落户。

  (三)突出外资项目的引进。坚持引进内外资并重,把引进外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结合自身产业特点、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战略,制定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放开外资进入的范围,凡是对内资开放的领域,一律对外资开放,进一步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利用外资招商专项经费和外资企业验资、增资相关费用的足额到位;强化利用外资考核,提高利用外资在经济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和奖励标准。

  (四)建立重大项目招商责任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按照省政府“五条线”招商的要求,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旅游、教科文卫领域的招商活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对签署的协议项目和合同项目,要落实“四定两保”制度,即定人、定责、定时、定效跟踪落实,保证按时核准批准,保证按时开工投产。

  各行业的招商分工如下:工业领域招商,市本级采取“领导+部门”,“开发区+招商点、办事处或挂职干部”的方式进行,由开发区管卫会负责统筹调度,各类招商活动由市外经贸委统筹协调。基础设施领域招商,由市发改委牵头,公路、交通、城管、建设等部门联合进行。农业领域招商,由农业局牵头组织。旅游领域招商,由旅游局和景区管理单位牵头组织。科教文卫领域招商,由发改委牵头,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县市区“五条线”招商活动,由县市区按照上述原则自行指定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

  市政府成立重大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协调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外经委以及五条线的牵头部门为成员,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按月调度制度、媒体通报制度,对项目的进展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服务和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确保计划目标落到实处。

  二、快速推进外贸出口,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外向度

  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力争使外贸出口占GDP的比重由去年的1.7%,提高到2.5%左右。并通过努力,5年内提高到7%。

  (一)大力培植出口主体。积极引导全市各类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外贸出口,帮助他们办理出口登记备案手续。加大对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力争年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企业达到5家以上,100万美元以上企业30家以上。

  (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以纺织服装、化工、机电、有机食品等为重点,培植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出口产品。针对国际间技术壁垒越来越多的形势,积极推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原产地标记注册保护等,提高我市产品国际市场通行能力。

  (三)打造出口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大胆走出去参会参展,开拓国际市场,公安、外事、台办等涉外机构要在办理护照、签证等方面提供快捷服务。重视电子商务在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建立宜春出口产品电子商务网,为企业广泛寻找国外客户提供网络平台。完善出口服务体系,建立企业出口促进机构,为企业出口提供全过程的服务;争取设立海关办事机构,引进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担保和出口代理公司;建立促进出口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领导挂帅,外经贸、检验检疫、财政、国税、银行、外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分析外贸出口运行形势,研究和解决有关问题,通过这一制度,不断增强有关部门服务外贸出口的合力。

  (四)落实出口激励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支持外贸出口的有关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建立外贸出口奖励专项资金。以海关数据为准,出口每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市本级企业出口奖金由市财政承担。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制定出口奖励措施,并落实奖金来源。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要求,做好出口退税相关工作。

  三、着力完善园区政策,促进园区向效益规模型发展

  各级工业园要积极研究产业转移和资本流动的规律,充分利用资源、电力、劳动力特别是土地资源的优势,调整完善招商项目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创新招商引资策略,创新管理服务机制,着力提高园区经济效益,打造园区核心竞争力。

  (一)产业选择要正确定位、择优接纳、形成特色。各个园区要根据产业基础、资源优势等特点,选准产业,突出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板块经济,力创特色园区。

  (二)项目选择既要切合宜春实际,更要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重点引进境外、国外资金;重点引进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产业项目;重点引进投资上千万美元或超95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项目;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获得省级以上证书的高科技项目;重点引进附加值高、能够促进劳动就业的项目。

  (三)项目准入条件要动态提高。今年,原则上最低投入强度不小于50万元/亩,最低建筑容积率不小于0.5,最低建筑系数不小于30%,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用地总面积的7%。建立土地收回、流转机制,规范项目用地合同,逾期的依法收回项目用地。坚决落实“三个不搞”和“一个严格控制”,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的项目、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黄赌毒”项目坚决不搞,严格控制竹木加工项目。对已入园项目严格贯彻 “三同步”原则,做到项目环保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杠杆作用,探索土地价格与产业、投资强度、税收、建设进度、解决就业等挂钩的新机制。在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建设中,要始终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绝对不允许搞不计成本的盲目、恶性竞争,要通过规范的政策,健全的服务体系,完善的产业配套,优良的软硬环境来招商,实现招商引资与园区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管理服务要创新机制。以入园企业为中心,以经济发展为目的,以搞好服务为职责,设立一个高效精干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来自各有关部门的收费和检查,实行管委会“一口”管理,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要搞好企业劳务服务,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库,为企业招工、培训、选拔人才提供方便和帮助;要协调好企业与银行的关系,为企业融资做好服务。工业园区应尽可能成立经济实体,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来承担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责任和权益。

  四、大力开展规范服务效能年活动,把“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诚信宜春”活动引向深入

  市、区两级要按照宜办发[2005]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服务效能年”活动。各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卓有成效地开展“规范服务效能年”活动。

  (一)组建和完善统一规范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已经组建但运行不规范的地方要尽快规范,尚未组建的地方要尽快组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职能清晰、人员到位,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原则上要全部进厅。要从加强服务中心的建设入手,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使我市的发展环境创优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一个窗口”管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和并联作业执行到位。

  (二)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处罚标准、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坚决杜绝行政部门、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在市直部门适时推广宜春检验检疫局运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机关实行“精细化管理”的经验,使全市 “诚信机关”创建工作在新的水平上向前推进。

  (三)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对违反优化发展环境“十不准”的情况,严格按照宜办发[2004]6号文件进行处理,同时,实行“一次查实下岗”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调离、待岗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切实改进和加强对开放型经济工作的领导,为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优化开放型经济的领导格局,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强化责任意识、目标意识,使整个开放型经济工作运行更加统一、更加富有效率。

  (一)改进领导方式。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开放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在县市区委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和协调当地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县市区政府在安排领导分工中,一定要指定一位能力强、责任心强、开拓精神强的副县(市、区)长,统一分管工业园区、外经贸局、招商办、外侨办、台办、双优办,彻底改变从领导分工上多头管理、割裂“三外”的状况。对一些重大引资项目和重点出口企业,各县市区都要指派班子领导挂点服务。

  (二)强化领导责任。市委已经明确,把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区政府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进一步严格奖惩机制。从今年起,市政府以任务书的形式,向各县市区下达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凡是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对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报批评,不予评优评先,并建议市委不予提拔重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采取得力举措,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市政府将对利用外资进展情况和重大项目引进情况每个月调度一次,对出口创汇情况每季度调度一次,并将调度结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