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经济部经矿字第09402780303号令发布废止经济部令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经矿字第○九四○二七八○三○三号废止「钍、锆、钛、铁等砂矿设权与品位认定采样作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