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5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2005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意见
青政办[2005]29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05年为农牧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的通知》 (青办发[2005]4号)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具体内容

  (一)重点支持6州牧区卫生事业发展。

  1、加强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玉树、果洛州人民医院各配备一台CT,为玉树州人民医院配备一台彩超;投资1233万元,为6州人民医院及所辖30个县(市)医院急救科、检验科、感染科配备诊疗设备;投资310万元,改造海南、海北州藏医院;投资1000万元,改造牧业区5所县医院;投资110万元,新建果洛州甘德县医院门诊楼;投资1210万元,改造牧区46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投资356万元,加强牧区178所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配备基本设备和计算机系统,开展卫生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投资300万元,实施玉树、果洛州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每州各建设50个村卫生室;投资90万元,加强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

  2、加强重点地区鼠疫防治工作。投资460万元,重点加强6州鼠疫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鼠疫防治体系建设。

  3、落实城市卫生对口支援牧区卫生工作措施。结合开展“百名城市医生支援农村牧区”活动,组派15支省级扶贫医疗队,对口帮扶牧区1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医院和青南三州人民医院;组建6支省级“汽车流动医院”,深入6州边远贫困牧区开展巡回医疗,为各族群众防病治病;安排牧区30个县(市)的农村卫生服务巡回医疗车长年在辖区内开展巡回医疗;组织实施卫生扶贫助盲、助残项目,为玉树、果洛州贫困牧民免费施行白内障复明术1000例,免费开展残疾孤儿康复矫正术1000例。

  4、强化牧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免费安排牧区州、县两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中心卫生院200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培训州、县(市)、乡、村四级5000名卫生技术人员;投资60万元,在牧区3000个村卫生室开展村医培训工作。

  (二)加强东部农业区卫生工作。

  1、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73万元,为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9个县医院的急救科、检验科、感染科配备诊疗设备;投资1290万元,改造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49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投资467万元,加强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227所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配备基本设备和计算机系统,开展卫生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投资47万元,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

  2、落实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措施。组派3支省级扶贫医疗队,对口帮扶海东地区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医院;组建1支省级“汽车流动医院”,深人海东地区边远贫困 农村开展巡回医疗,为各族群众防病治病;安排西宁市和海东地区9个县(市)的农村卫生服务巡回医疗车长年在辖区内开展巡回医疗。

  3、强化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免费安排西宁市、海东地区地(市)、县两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中心卫生院200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培训地(市)、县、乡、村四级6000名卫生技术人员;投资22万元,在农村1100个村卫生室开展村医培训工作。

  4、实施防盲治盲项目。组织实施卫生扶贫助盲、助残项目,免费为1000名贫困农民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术,免费开展残疾孤儿康复矫正术1000例。

  (三)加快建立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做好2005年新型合作医疗新增8个县的实施工作,再覆盖100万农牧民。

  (四)全面落实农村牧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和项目。

  实行专病专防策略,把重大疾病干预的重点放到农村牧区,精心组织实施国际国内援助艾滋病、性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碘缺乏病、SARS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把做好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作为卫生系统贯彻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牧区稳定的重要举措,按照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卫生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实行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法人负责制和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努力实现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牧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将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省卫生厅将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