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参加第三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参加第三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

  省政府决定,将于2005年6月18日—20日在福州金山展览城举办第三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为做好参会准备工作,制定我市工作方案。

  一、参会目的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部署,把握全省项目成果交易会契机,推进我市项目工作,促进省内外科研单位与我市企业和其它项目投资业主“联姻”,促进科研单位的项目、技术落户我市,促进我市各类企业和其它单位更多地应用新技术、开发新项目,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组织领导

  (一)组委会

  名誉主任:叶继革(中共三明市委书记)

  主  任:张 健(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张发录(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邓志杰(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阙维林(市发计委主任)

  陈熙嵩(市外经局局长)

  蒋先东(市发计委副主任)

  李子林(市经贸委副主任)

  冯明明(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礼发(市委农办副主任)

  成  员: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张丽娟(梅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何俊良(三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董乐夫(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邓兆盛(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谢国强(尤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方文秀(大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辉(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廖善朋(清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雷泽炜(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海涛(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林移发(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蔡礼俊(将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市直有关部门

  陈丽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美清(市人事局副局长)

  林少松(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锦裕(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学霖(市农业局副局长)

  吴发明(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肖光炎(市委台办副主任)

  余 骥(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永生(团市委副书记)

  朱文彬(市科协副主席)

  陈文强(市工商联秘书长)

  郭永芳(三明日报社副总编)

  张元明(市广电局副局长兼三明电视台台长)

  揭自荣(市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工作机构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计委(外经科)。主要职责:负责与省组委会办公室的联络和信息沟通;拟定我市参会总体工作方案;组织我市参加交易会有关布展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负责组委会其它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阙维林兼任,副主任由蒋先东兼任,下设3个工作组:

  1.项目及布展工作组:由市发计委牵头,市经贸委、科技局、农办、林业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外经局、人事局、工商联、信息中心配合。主要职责:负责交易会项目成果对接、企业技术需求、人才需求情况以及参展单位的汇总、筛选、上报;负责协调项目成果对接洽谈、跟踪落实;组织、协调项目技术需求和参展产品的征集、布展工作;负责参会成果统计。

  2.宣传工作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计委配合。主要职责:负责我市参加交易会宣传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协调市内外新闻单位做好我市项目(技术)成果交易工作及成效的宣传报道。

  3.综合工作组:由市发计委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我市参加人员方案拟定,落实参会人员:负责市领导参加交易会重要活动安排;负责会务有关资料、证件的衔接,协调我市参会人员的后勤服务。

  三、工作目标

  全市完成项目成果对接200项以上,总投资20亿元以上,推出企业技术需求80项以上,组织200家以上企业参加交易会。

  四、任务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成立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负责对上联络和参加交易会组织协调等工作。

  2.大力宣传项目成果交易会有关信息,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3.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参会、洽谈、对接。落实项目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对接,要求每个县(市、区)完成项目成果对接15项以上,技术需求对接3项以上,上台签约项目2项以上;负责组织20家以上企业参会;负责组织3家以上企业参展。

  4.配合市直部门做好参展图片、文字资料、展品实物征集和布展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

  1.市发计委:负责我市参加交易会总体工作方案的拟定;负责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工作进度召开相关会议指导协调、检查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参会工作;牵头负责布展工作(各相关单位配合);牵头负责交易会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

  2.市委宣传部:与市计委共同研究制定参会宣传方案,按工作进度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参会动员宣传,并对我市参会各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3.市经贸委:负责组织三明市区省、市属企业参会、洽谈、对接,并落实项目成果对接10项以上,技术需求对接3项以上,上台签约项目2项以上;参与项目及布展组工作,负责组织省市属企业10家以上参会。

  4.市科技局:负责联络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与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加强项目对接。负责组织市内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开发区、相关科技企业参会、洽谈对接,并落实项目成果对接5项以上,技术需求对接2项以上。参与项目及布展组工作,组织有关企业参会。

  5.市农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协同县(市、区)政府组织农业企事业单位参会、洽谈、对接,并落实项目成果对接30项以上,技术需求对接5项以上。参与项目及布展组工作,组织有关企业参会。

  6.市林业局:协同县(市、区)政府组织林业企事业单位参会、洽谈、对接,并落实项目成果对接15项以上,技术需求对接3项以上。参与项目及布展组工作,组织有关企业参会。

  7.市外经局:协同县(市、区)政府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会、洽谈、对接,负责省外贸厅组织的留学人员、境外科研机构项目成果推介活动的对接工作,并落实项目成果对接10项以上,技术需求对接3项以上,组织有关企业参会。

  8.市委台办:协同县(市、区)政府组织台商投资企业参会、洽谈、对接,并落实项目成果对接3项以上,技术需求对接2项以上。

  9.市环保局:负责落实环保方面的项目成果对接或技术需求对接5项以上,组织有关企业参会。

  10.市人事局:负责人才需求推介和对接。

  11.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内院校参会和推介项目成果,协助企业做好与省内高校的项目成果对接。

  12.团市委:负责与团省委对接,组织青年企业家参会、洽谈、对接。

  13.市科协:负责院士项目成果的对接,邀请参会院士参加我市项目签约活动。

  14.市工商联:负责与省工商联对接,组织有关企业参会、洽谈、对接,落实项目成果对接5项以上,技术需求对接2项以上。

  15.三明日报社、三明电视台:负责我市相关工作宣传报道。

  16.市信息中心:负责在市政府因特网站上宣传介绍省组委会征集的项目成果;发布我市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参与项目及布展组和宣传组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所征集的技术需求以及项目成果对接情况,应按省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表格填报。在大会期间还应指派专人负责项目成果对接和技术需求对接情况的汇总统计,及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项目工作组。

  五、工作进度安排

  1.3月15日前,审定印发我市参会工作总体方案,完成组织机构组建,召开组委会成员会议,分解落实各项筹备工作任务。

  2.4月底前,完成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征集的技术需求,经组织相关行业领导和专家审核后,按统一表格要求填写报市计委,由市计委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3.5月10日前,完成我市布展文字、图片材料和参展企业、参展产品的组织工作,5月底前基本完成布展准备工作。

  4.从现在起至6月上旬,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抓紧组织、跟进项目成果对接和技术需求对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视情况组织小分队外出走访高校和科研机构或其它项目(技术)合作单位,深化对接工作。期间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1-2次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活动。期间组委会召开二次成员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5.6月12日前,基本完成省交易会筹备工作,并检查落实完善。

  6.6月17日—20日,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交易会。期间组委会在福州分别召开一次预备会和工作成果汇报会。

  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