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酒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三月二日

  酒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酒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兼职委员制度(名单附后)。兼职委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协调、督促本系统与计生部门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参与研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以及中长期人口发展计划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时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各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市发改委:组织全市人口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将其纳入全市总体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全市和分县市人口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市计生委安排国家补助专项和省、市投资基建项目。

  市公安局:向有关部门提供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统计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理《暂住证》时,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指导、督促地方公安机关查处殴打、伤害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妨害计划生育工作的案件,依法查处、打击溺弃婴案件。

  市民政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婚姻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范公民收养行为;在开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婚姻登记、社区建设、村(居)民自治、村务公开工作中,积极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状况,以及省、市提出的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要求,及时合理地安排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节育手术免费和独生子女奖励等政策性投入;研究制定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政策;加强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注册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规范,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业务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查处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行为;负责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与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特别是生育保险政策,积极推行生育保障;制定有利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养老保障管理和服务规划。

  市教育局:负责在学校开设人口教育课程,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方式,在中学开展生理卫生教育。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子女有关升学加分和减免学杂费优惠政策。

  市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建筑企业民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审批、审验从事建筑活动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资质证书,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维护建筑企业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市科技局:指导和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应用研究的开展,促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农村科技项目推广应用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

  市农牧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农村产业政策并督促落实;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结合起来,优先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致富。

  市商务局:根据国际机构和组织援助的宗旨和方针,结合我市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内的受援争取工作,解决合作中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引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所需的技术、设备、器材,在批准设立“三资”企业时,向外方投资者宣传、解释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其在企业管理中认真贯彻落实。

  市环保局:开展全市人口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促进环境保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市广电局:负责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新闻及人口形势,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传播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指导本系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市统计局: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和年度人口变动情况的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数据;核定、管理、公布人口统计资料,对人口统计数据及人口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参与人口发展战略、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

  市国土资源局:支持人口与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在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政策过程中,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市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和流动育龄人口从业人员予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未经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计划生育药具流通的监督管理;协助和支持有关部门在计划生育系统引入和推广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

  团市委:在广大青年中开展基本国情、基本国策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响应党的号召,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新型婚育观念;开展希望工程救助工作与计划生育相结合。

  市妇联: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宣传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破除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风尚;认真贯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酒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