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增加投入,使农村办学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办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但在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各地对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到位,乡镇政府的职责不够明确,一些工作不能落到实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农村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明确乡镇政府教育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乡镇政府教育职能的重要意义

  (一)乡镇政权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国家政策在农村地区直接而具体的实施者。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乡镇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长期以来实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乡镇一级政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县级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仍然需要通过乡镇政府贯彻才能落实到位;在农村教育的组织协调、改善办学条件、发展幼儿教育和保障学校安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方面,乡镇政府仍然承担着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能,有利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教育公平;有利于提

  高农村劳动者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切实加强乡镇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要切实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教育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乡镇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1至2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不能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

  (三)各乡镇要建立由乡镇长担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团委、妇联、政法办、有关学校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辖区学校所在村委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会议,研究协调辖区内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建立乡镇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和为学校办实事制度,乡镇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和支持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要加强对当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按照所在县(市、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并实施本乡镇教育事业整体规划,抓好辖区内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

  (五)要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本乡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救助,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要积极宣传教育法规、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要关心和爱护教师,尊重他们的劳动,切实改善他们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努力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一些难题。要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努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七)要按国家规定筹措必要的教育经费,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要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特别是在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中,要积极主动帮助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布局调整后的校舍等资产继续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四、积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

  (八)乡镇政府承担发展当地幼儿教育的责任,要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配备幼教管理干部,建立健全乡镇幼教管理体系和业务指导网络,合理布局和建设幼儿园。

  (九)每个乡镇都要创办本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帮助中心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促其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在农村幼儿园中的示范带头和指导作用。

  (十)要加强对辖区内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发展幼儿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和对家庭幼儿教育的指导。

  五、大力开展乡村成人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

  (十一)乡镇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成人教育工作的领导,承担起改善成校办学条件、筹措培训经费和提高教师待遇的责任,协调和鼓励当地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支持乡镇成校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提倡由当地乡镇主要领导兼任成校校务委员会主任,对学校发展负全责。大力发展乡村成人教育,抓好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实用型、开放型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推动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

  (十二)乡镇政府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对农村初中毕业生和农村预备劳动力进行劳动技能培训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在此项工作中要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发挥主体作用。要组织发动农村初中毕业生和农村预备劳动力参加培训,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培训内容,聘请培训师资,建立培训必需的实践基地,并保证培训所必需的经费投入,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和知识,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六、依法保障农村学校安全

  (十三)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村委会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强综合治理,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经常组织开展辖区学校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的育人环境。

  七、加强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查考核

  (十四)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农村教育工作的考核力度,继续将其列入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将农村教育工作作为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考核,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