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统一缴纳的请示》(石高国税发[2005]18号)收悉。鉴于该公司所属单位(名单见附件)目前尚不具备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条件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并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冀国税函[2005]229号),同意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暂由该公司在石家庄市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有关纳税事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明细表(略)
公布日期:2005-09-05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财社[2005]15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9-0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统一缴纳的请示》(石高国税发[2005]18号)收悉。鉴于该公司所属单位(名单见附件)目前尚不具备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条件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并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冀国税函[2005]229号),同意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暂由该公司在石家庄市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有关纳税事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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