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高度重视,行动快、措施得力,效果好。但是也有一些旗县市区和部门重视不够,行动慢,效果不明显。为此,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从现在开始到10月15日,政务公开工作转入第二阶段,即实施阶段,要求旗县市区、各部门要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抓好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将重点放到督促检查指导上来,把工作做深做细,这一阶段结束后一直到年底为考核验收评比阶段。

二、确定地区、部门的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各成员单位实行包片抓点,近期要深入到所包旗县市区和部门指导检查。各旗县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直部门也要确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包片抓点责任制,高标准,严要求,层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抓好各项制度的建设。《规定》下发后,市级其他11项制度也要相继下发,各旗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也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各部门要继续完善本部门各项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性。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在9月中旬将各项制度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要高标准、高起点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各旗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以执政为民的态度和热忱,扎扎实实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旗县市区和各部门政务公开硬件建设提出如下基本标准:

1、市县区政府在硬件上要做到“六个一”。

即:建立一个政务大厅(行政服务大厅),开通一部市县区长热线电话,办好一个政府电子信息网络,创办一份政报,设立一个政务公开栏,设置一台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

2、部门、乡镇要做到“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即建立一个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有监督电话、有电子触摸屏(主要指市直部门和旗县条件好的部门,乡镇不作统一要求),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办事程序和办事条件上墙,办事依据和收费标准上墙,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上墙。

3、村级达到“六有”标准:

即有公开栏、有监督意见箱、有公开制度、有村民监督小组、有村民议事小组、有公开档案。

这些标准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标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一基本标准要求也是检查政务公开及考核验收的基本要求。

五、要搞好政务公开软件建设。主要是搞好档案资料建设,要设立政务公开专门档案,分类归档,有始有终。特别是群众投诉、信访等档案要有受理材料、调查报告,处理结果,反馈情况等。

六、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反馈交流。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进展情况、工作经验、典型材料、问题和建议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务公开简报”编发,达到上下反馈、及时交流的目的。上报及转发情况将作为考核的条件之一。

二00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