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独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六道湾中心渔港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河北省滦南嘴东等13个中心渔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函[2003]125号),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印发2005年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琼发改投资[2005]426号),三亚市规划局关于六道湾中心渔港建议一期储备用地范围的函,市政府拟征收田独镇六道村委会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建设六道湾中心渔港项目建设用地。为了做好该项目用地征收调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西、南、北至用地界,用地面积约159.4667公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为填报土地征收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田独镇政府、各有关单位派出有关人员对拟征收的土地权属、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及青苗现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三亚市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的通知》(三府[2004]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田独镇人民政府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服从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搞好土地征收调查工作。在土地征收调查工作中,被征收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拟征收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抢栽青苗和抢建附属物。凡突击抢种、抢栽青苗和抢建附属物的,不予清点,一律不予补偿,后果自负。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