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

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05]3号)精神,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的整顿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加工业水平,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特点,特制定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牢固确立从源头抓质量的方针,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整治的原则,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

  (二)工作目标:2005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登记工作,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档案,摸清底数,明确监管责任。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实施分类监管,督促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限期整改,申请并获取生产许可证;对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2006年7月至2006年底,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使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无证生产行为、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三、工作重点

  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8类应获得而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点区域,主要是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内的熟食品加工区域;重点产品,包括肉制品、调味品、面制品、大米、冷冻饮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重点环节,包括卫生条件、原材料质量、添加剂使用、生产工艺和出厂检验等环节。

  四、整顿方式

  (一)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组织食品监管人员通过进村、入企到户,对本地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地址、证照、主要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设备、原材料进厂把关能力、添加剂使用、产品包装、出厂检验、年产量、技术人员等情况进行逐户调查登记,建立企业档案。以信息化管理网络为载体,编制调查登记软件,进行汇总分析,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使监管工作有的放矢。

  (二)划分监管区域,细化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监管重心下移的方式,以乡镇、村屯、街道、社区等为基本单元,分片划定监管区域,落实监管责任。区域监管必须做到“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并根据调查登记掌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将每户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三员”队伍,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队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实行“四图”,即各监管单位要详细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警示图,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监管。

  (三)实施分类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和责任书,监督企业做到不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凡发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从重处罚。

  严格监管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自2005年7月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要分别将食品添加剂的成分、含量和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情况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组织抽检机构,对苗头性使用违禁物质制假势头进行监测,及早发现制假源头,主动应对。继续追查含有苏丹红食品源头,彻底销毁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及原料,防止含有苏丹红的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实施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两证一照、质量保证条件、关键加工环节及‘原料仓库,查找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包装标识等食品制假违法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并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依法严查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力量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和首恶分子。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要组织有关行政执法、司法部门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突出重点,加大食品监督抽查力度。质监部门要围绕肉制品等10类重点食品,突出对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重点项目的检验,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型企业的跟踪抽查和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的抽查。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等后处理措施,对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企业收回其产品;对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和产品,要向社会公开曝光。要以服务群众、保障消费安全为宗旨,对群众投诉的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实行免费检验。要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及时向社会通报优质产品、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名单,引导消费。

  (五)严格生产许可,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核、检验工作,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肉制品等10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尽快申办、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改进。在坚持许可准入标准和严格条件审查的基础上,督促具备准入条件的企业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以肉制品、冷冻饮品、饮料等产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加发证检验项目,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的监控力度。加强对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持续保持和改进食品生产加工必备条件,出厂食品合格;对已获生产许可证但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由质监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报政府依法取缔。

  (六)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工作成效;及时揭露、曝光食品生产领域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市食品信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全民质量月”等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广泛教育发动,提高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耀辉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有关要求

  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府对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对当地食品生产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尤其要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要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对失职渎职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规定追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实行会议调度制度,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督促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情况。

  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设备、交通工具陈旧落后,检验场所、设施不齐全等实际问题,确保监督抽查和消费者投诉检验等经费。进一步整合全地区检验检测资源,形成以铁岭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中心,集农残、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及理化指标等多种检验功能于一体的全地区食品监督检验室,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质监部门要从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关,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加快食品检验室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和后续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颁发或吊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工商、卫生、质监部门要及时沟通,相互配合,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有关食品生产企业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诚信兴企”的宗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承诺,从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制,确保产品质量。

  附件:

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启发 副市长

  副组长:陈绍宏 市长助理

  刘国臣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耀辉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赵福德 市卫生局副局长

  曾 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家国 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永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铁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家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维轩 市教育局副局长

  焦 阳 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史茂存 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永光 铁岭日报社副总编

  任国兴 市商业局副局长

  张佰岩 市农委副主任

  王承忠 市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郭柏军 市质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