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由于近年来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及超坡度开荒和越区种植,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影响了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已引起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市政府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决定在全市实施退耕还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耕范围

凡属下列情形的耕地一律实行退耕还草:水土流失严重的;水肥条件差,产量低而不稳的;坡度大于15度的;土地利用规划农业用地范围以外的;风蚀沙化和存在潜在沙化危险的;河流两岸引起面源污染的;江河源头的;国道两侧影响景观的;海拉尔区、鄂温克旗机场附近的;2002年未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违法开垦的。

二、退耕目标

(一)规划目标:“十一五”期间退耕目标待调研后再分解。

(二)2006年目标:全市退耕100万亩,各地任务附后。

三、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地要将退耕还草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分管副书记。人大分管副主任、政府分管副市长、政协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的退耕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工作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行政推动工作力度,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包片包乡镇。包任务、包地块责任制,明确进度,按时完成。要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实绩考评制度,把退耕还草工作列入考核各级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指标。对规划不实、措施不力、动作迟缓的单位、个人将追究责任,不退耕就退位;对工作进展快,成果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确保退耕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调查研究,做好退耕还草规划

对现有耕地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调查, 核实面积。在此基础上按照退耕范围和责任目标做好“十一五”期间退耕规划。

(三)积极调整和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

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引草入田,扩大饲草饲料种植面积,优化“粮经饲”三元结构。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饲草饲料,先增草后增畜,实现草畜平衡. 加大饲用作物和多年生牧草的引种试验和示范,为退耕还草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建立饲用作物和多年生牧草示范区,进一步推广栽培技术,提高产量,增强农民退耕还草的积极性。

加强饲用作物和牧草的开发利用,实现饲草饲料产业化经营。上饲用作物和牧草新品种的种子、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为核心,对退耕还草的地块加强管理,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建立健全饲用作物、牧草的良种和产品的生产体系、技术监督体系。是量保证体系、市场经营体系,加快对草产品的开发利用,实现饲草和饲料的产业化经营。

(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通过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农业开发项目,加大农业基础大施建设力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提高效益,确保耕地减少而粮油总产不降低,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种粮收益的前提下,确保退耕还草顺利实施。

(五)加大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实施退耕还草工程,将减少耕地面积,产生富余劳动力。要在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发展畜牧业,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通过技术培培训、提高技能发展民工经济,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和社会服务,拓宽产业门路,增加收入。加快实施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发展二、三产业,吸纳剩余劳动力,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