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廉洁的社会文化、政治文化、企业文化和职业文化建设,弘扬廉政精神,营造廉洁氛围,促进局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成委办[2005]36号)精神和局党组的安排,现将在局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5年9月25日至2005年12月20日

  二、内容

  1、廉政文化环境建设:在办公区和家属区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2、廉政文化宣传:定期播放廉政教育片和警示片;办廉政文化宣传栏和廉政文化教育专刊;给干部、职工家庭写一封廉政信;在单位局域网上经常发布廉政教育信息;设立举报信箱。

  3、开展“四个一”活动:举办一次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一次廉政理论研讨活动;举行一次党政主要领导宣讲廉政教育活动;举办一次廉政歌曲(清风颂)演唱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9月28日前,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拟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方案,报局监审处。

  (二)10月8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召开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动员会,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并根据方案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11月15日,局组织廉政歌曲(清风颂)演唱比赛。各单位组队参赛。

  (三)12月6日,召开现场观摩会。听取有关单位介绍建立廉政文化阵地、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经验。通过现场观摩会推动局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四)12月20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委(总支、支部)统一领导、纪检、人事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反腐倡廉和文化建设整体工作之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本单位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深化理论研究,勇于开拓创新。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发展廉政理论与建设廉政文化结合起来,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深化理性思考,创新廉政理论,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三)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要积极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规章制度,把廉政文化建设同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要完善激励机制,对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廉政文化项目和活动进行奖励,对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各单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情况请于12月18日前报局监审处。

  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