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牵头编制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点(2006—201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推动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2005年9月22日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点(2006-2010年)(省科技厅)

  为进一步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建设,加快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及对基地建设的整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支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做大做强中药产业为目标,综合开发中医药优势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中药农业,全面提升中药工业,继续壮大中药商业,培育中药大企业集团,打造川药品牌,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促进四川跨越式发展。

  (二)建设原则。

  1.创新原则。通过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有效发挥资源、人才、资金等作用,积极发展中药创新技术,研究创新产品,全面提升中药科技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2.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中药研究开发、药材生产、中药制药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占领国内、国际市场,促进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

  3.政企互动原则。政府通过制定发展目标和相应的配套政策创造创新环境,引导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投入,成为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的主体。

  4.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原则。坚持以医带药,以药促医,医药互动,协调发展。

  5.发挥优势特色原则。发挥“中药之库”优势,突出“中医之乡”特色,打造“川药”品牌。

  6.部省共建原则。坚持与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科学院共建基地。

  7.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性开发和合理利用中药资源,确保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现代中医药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实现四大战略目标:

  一是建设区域创新平台。建成国内一流水平的中医药现代化联合研究院。构建符合国际规范、开放共享的新药筛选、安全性评价、临床评价、中药制药工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初步建成独具特色,具有全国领先研究开发能力的中医药现代化区域创新平台,为我省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是培育支柱产业。力争2010年实现中医药产业销售收入500亿元、利税8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促进中医药产业链形成,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解决城镇就业、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生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打造中医药品牌。培育2—3个年销售额超过30亿元的大型中药企业集团、2—3个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中药品种,30个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中药品种,扩大国际国内市场份额,形成名厂、名店、名药品牌。打造5所全国知名中医院,培养50名全国名中医,创建5个川产道地药材全国知名品牌,形成名院、名医、名药品牌。

  四是建成全国最大的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深入推进基地“一园四体系”建设,建成集药材规范化种植、现代中医药研究、生产、商贸、医疗保健、信息交流等为一体的全国最大的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

  三、工作重点

  (一)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建设。

  1.加强统筹规划,优化投资环境,强化科技支撑,拓展园区范围,扩大园区功能,发挥产业聚集、成果孵化和示范带动效应,形成较大规模的现代中医药科技产业簇群,巩固成都在我省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逐步成为全球知名的“中医药之都”。

  2.启动建设中药材生态种植园、中药加工产业园、中医药康复养生园、中藏药科技产业园、中医药文化博览园等特色园。

  (二)三大重点产业区域建设。加强产业布局,建设三大重点产业发展区域,形成基地“一园四体系”向纵深协调发展的格局。

  1.以成都、德阳、绵阳为重点,建设川西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区。重点发展中药制药业、中药种植业、中药加工提取业、中医药科研教育、中医医疗及中药商贸。力争到2010年实现中医药产业产值350亿元、利税55亿元。

  2.以乐山、雅安、泸州等为重点,建设川西南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区。重点发展中药种植业、中药加工提取业、中药制药业、中医药康复养生等。力争到2010年实现中医药产业产值80亿元、利税12亿元。

  3.以甘孜、阿坝为重点,建设川西北中藏药业发展区。重点进行中藏药资源可持续开发、民族医药文化旅游等。力争到2010年实现中医药产业产值30亿元、利税5亿元。

  (三)研究开发体系建设。构筑中医药现代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医药现代化区域创新体系;实施“十一五”中医药现代化与重大疾病防治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中医药科技攻关,为现代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1.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整合国家、地方和社会科技资源,优势集成,组建“中医药现代化联合研究院”,构建独具特色的中医药现代化区域创新体系。重点推进新药筛选、安全性评价、临床评价、中药制药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开放共享的创新服务平台。加强川产道地药材品质评价及创新药物实验室、中药材标准化实验室及中药品种质量实验室等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创建2—3个中医药国家级实验室。

  2.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中医药科技攻关。中医药标准规范研究,重点开展川产道地药材质量标准、中药中间体标准、中成药质量标准、中药有效性及安全性评价标准、中医规范化诊断治疗标准研究,争取建立系列国家级标准;川产道地药材系统研究及深度开发,重点开展15—20个药材的系统研究,进行原药材、饮片、提取物、中成药、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农药等综合开发。研究开发50个以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相关产品;创新药物研究,以市场为导向,研究5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高效、质量可控的创新药物;进行10个中成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增强市场竞争力。开展1—2个中药品种的国际化示范研究;重大疾病防治研究,根据疾病谱的变化,对结核病、乙肝、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艾滋病、糖尿病并发症、颈腰椎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重大疾病或疑难重症进行科技攻关,研究中医药综合防治方案,突出中医药的疗效优势,提高治疗水平;中医药理论及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开展藏象、经络及药性等中医药理论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创新。开展验方筛选和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传承研究。

  (四)药材生产体系建设。推进我省中药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实现川产道地药材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抓好中药材规范种植科技示范区建设,实施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中药材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工作,力争15—20种通过GAP认证。

  2.打造川产道地药材品牌。积极开展川产道地药材商标保护、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建立川产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区。开展系统研究,拓展市场需求,打造川芎、川附子、川白芷、川郁金、川黄连、川贝母等川产道地药材品牌。

  3.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开展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建立全省中药数据库和川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种质基因库,为我省中药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加强川产中药材优良新品种选育,建立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制订区域药材发展规划,开展川贝母、冬虫夏草、麝等珍稀濒危中药品种野生抚育、驯养及其替代品的研究,加速药用资源可持续发展及生态保护研究,建立川西高原中药种质资源保护区。

  (五)中药生产及流通体系建设。加速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制药企业,培育壮大一批中药品牌企业,推进中药生产及流通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1.培育优势企业集团,壮大现代中药产业。培育2—3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成为带动我省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龙头。扶持10—15个科研开发能力强,产品科技含量高,发展后劲足的科技成长型企业。鼓励中药企业发展大品种,培育2—3个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中药品种,30个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中药品种。

  2.建立现代物流平台。加大对成都五块石区域药品经营企业群的扶持,充分利用其区位和资源优势积极推进药品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平台建设,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使之成为集仓储、运输、交易、配送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中国西部最大的中药集散中心和物流中心。

  (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场需求促进产学研联合,逐步形成中医药信息、人才培训、电子商务、营销服务等网络,集成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优势,构建中医药现代化服务平台。

  1.加快中药基地信息中心建设,加强对国内外中药研发、产品、市场需求信息的收集和研究,为中医药现代化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建立全省现代中药产业动态评价体系,定期对产业整体发展状况及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大宗中药材运行和开发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和监控。

  2.组建四川省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会等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机制和体制创新,发挥其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推广、市场开拓等作用,为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3.继续加强全省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

  4.支持成都市申报并建好国家医药出口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基地协调领导小组要做好基地建设和全省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有关市(州)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细化目标,明确措施,积极推进。科技主管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格局,共同推动我省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各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将基地建设作为重点列入相关规划和计划,加大投入力度。省设立中医药现代化专项,各级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引导性投入。中药企业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建设,成为科技投入和创新的主体。到2010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应达到销售额的5%以上。通过合资合作、转让经营权、出售股权、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中医药产业投资资金或风险投资资金等方式,引进民间资金,国外和省外资金投入中药基地建设。

  (三)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根据中医药科研和产业发展需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等中医药现代化急需的各类人才,加快人才聚集。实施中医药“岷江学者”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培养10名在全国有影响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100名在全省有影响的中医药学术技术骨干、1000名省市名中医。建立激励机制,四川省杰出创新人才奖、科技进步奖等要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奖励,积极创造能使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形成一支高水平的科研—开发—产业化的人才队伍。

  (四)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普及知识产权教育,注重对国外天然药法律法规的研究,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法规、国际专利制度、保护商业秘密等手段保护我省中药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维护产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

  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引入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生产经营全过程,鼓励申请一批原创性、基础性的专利技术,提高企事业单位占领和控制市场的能力。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对申请费与维持费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五)扩大开放,加强合作。办好3年一届的“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使其成为我国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精品会议。

  发挥四川地处西部腹地的特殊区域优势,与广西、云南、贵州、重庆、西藏、青海等西部中药资源优势大省加强区域合作,筹建“川广云贵渝道地药材种植产业联盟”和“川青藏高原名贵药材可持续利用产业联盟”,整体推进西部药材基地建设和产业化发展。

  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四川,提高我省中药产业的总体实力;支持我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在国外开展中医药教育和医疗活动,促进中医药逐步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