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南昌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南昌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洪发[2005]24号)和省编办赣编办发[2005]130号文件精神,成立南昌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归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正县级建制。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我市招标投标领域内的交易管理办法;

  (二)承担招标投标的综合监督、综合协调,负责对南昌招标投标中心执行招标投标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对南昌招标投标中心组织的南昌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四)综合受理招标投标中的各种交易投诉,协调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五)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招标投标评委专家库;

  (六)负责南昌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负责各交易主管部门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七)指导和协调全市的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

  (八)负责对各县招标投标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的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劳资、财务、文书、文印、档案、信访、保密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计划、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综合性方案、材料起草及调研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业务处

  组织制定有关交易管理办法;负责各类招标投标交易监督制度的拟订;负责招标投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及各项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备案;负责对中心各项招标投标业务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中心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中心窗口单位的协调和管理;协助修订办公室和中心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负责组织业务培训;负责对各县招标投标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市场监管处开展交易督查工作。

  (三)市场监管处

  负责各项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各类招标投标文件的审查;负责对进中心重大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负责对中心交易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交易纠纷的协调与投诉的受理、调查和督查;负责对市场准入等有关制度和招标投标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支部(监察室)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含工勤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干部职数5名,其中正科4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

  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照执行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