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交易各会员:

  银行间外汇市场8月15日增加了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在会员银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市场运行平稳。

  目前,银行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一般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方式一,银行发布公开报价,向其他银行表明交易意向;查看市场行情,寻找交易对手,从“公开报价查询”中找到合意的交易条件和交易对手,点击“成交录入”按钮,弹出已填入部分要素的“远期成交录入”窗口,修改后点击“录入”,并通知交易对手确认。方式二,交易双方通过交谈窗口报价还价,达成交易意向后,一方按“成交”按钮,弹出已填入部分要素的“远期成交录入”窗口,修改后点击“录入”,并通知交易对手确认。方式三,会员银行通过其他方式达成交易意向后,直接录入远期成交单。

  根据银发(2005)202号文件精神和外汇局的监管要求,为提高市场透明度、便于实时监管,目前采用上述第三种方式交易的会员银行,其交易达成过程也必须在系统交谈窗口中反应出来,即将交易协商过程输入谈话窗口。

  另外,根据会员银行反馈意见,9月19日交易中心对远期外汇交易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和完善了部分功能,更新了《远期交易用户手册》,敬请留意。同时,交易中心热忱欢迎广大会员银行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200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