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自治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和国债(卫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名称变更为"自治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库热西·买合苏提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阿日甫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吾买尔·阿不都拉 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买买提明·牙生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托乎提·亚克夫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周贤荣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米吉提·扎克尔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卫生厅厅长买买提明·牙生同志兼任。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