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镇政府、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科技进步和创新步伐,充分调动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有效提升主导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渡口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公布日期:2005-10-08施行日期:2005-10-08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渡科[2005]13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10-08
施行日期 2005-10-08
发布部门 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正文
各有关部门、镇政府、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科技进步和创新步伐,充分调动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有效提升主导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渡口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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