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6月29日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0月8日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
公布日期:2005-10-08施行日期:2005-10-08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10-08
施行日期 2005-10-08
发布部门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由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6月29日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0月8日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热门知识推荐
手机查看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