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5]108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每年在南宁举办,这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博览会期间,各方参会参展人员和客商云集南宁。为缓解南宁市交通压力,确保博览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博览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开幕当天,在南宁市市区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放假1天。承担博览会工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不放假,可在博览会后补假。

  二、博览会开幕当天适逢星期六、星期日的,不补假。

  三、2005年博览会放假时间为10月19日。

  四、南宁市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