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税务局、计委(计经委),大理、个旧市税务局、计委:
现将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3)412号《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铁道行业税目税率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原有解释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公布日期:2005-10-13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5]95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10-1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计划委员会
正文
各地、州、市税务局、计委(计经委),大理、个旧市税务局、计委:
现将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3)412号《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铁道行业税目税率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原有解释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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