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第二届中国生态建设论坛即将在我市召开,为了以优美的环境、崭新的精神状态迎接这次盛会,市委、政府号召各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紧急动员起来,弘扬去年承办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交流会的精神,做好全市环境卫生的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包括驻市单位作为责任单位,搞好各自单位及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负责清理责任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白色垃圾及杂草、杂物等;负责清洗责任区内路灯灯杆、灯箱广告及清理电线杆、墙壁等处张贴和喷涂的各类广告。

二、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沿街路两侧各商业网点,做好环境卫生的整治,包括清理乱涂乱画、乱搭乱建等有碍城市美观的现象,按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规定抓好城市管理。抓好全市亮化工程的实施工作。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三、市区建设管理部门按照施工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建设施工和道路施工现场的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加强街道两侧、中心花坛、机关门前等地的园林养护工作,确保论坛会期间的绿化、美化效果。

四、各区政府要加强环卫工作,保持街路和居民区卫生整洁。加强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特别是参观点、参观企业以及重点地段参观点沿途的环境整治工作。协调驻区单位、企业做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其中,海勃湾地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参照去年迎接两会时的责任区划分,任由海勃湾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并进行指导、督察和验收(海勃湾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责任区划分表附后)。

五、这次全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从10月17日开始至10月19日结束,各责任单位以承包制的形式全面负责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本单位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第一负责人。各区属单位、部门由各区自行安排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各项任务的落实检查。

六、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市文明办、爱委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的责任区进行检查验收。对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并在新闻媒体公开宣传;对草率应付、达不到整治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不积极配合、表现较差的单位予以曝光;未完成任务的文明单位将取消其文明单位资格、摘掉文明单位牌匾,予以通报批评;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