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质量振兴"十一五"规划》已经2005年9月12日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十堰市质量振兴"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市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质量工作现状

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改革质量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全面推进质量振兴等一系列工作,建立起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监督和服务,中介技术机构参与,逐步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手段的各项质量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及服务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但是,目前全市质量工作整体水平还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质量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突出问题。一些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波动较大,尤其是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较低,工业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较低;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不够健全;工业企业结构单一,以汽配为主导的我市地方工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技术含量低;作为质量基础工作的产品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落后;制假售假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质量竞争已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成为影响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质量是经济的生命,坚持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把质量振兴作为全市一项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认真实施。

二、质量振兴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标准化、计量工作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技术进步和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为手段,以全面提高质量竞争能力为目标,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健全市场质量规范,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产业质量目标

1、工业产品:汽车工业逐步形成3-5家主业突出、规模较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到2010年,全市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比例达到半数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及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处于国家领先水平。争创国家级品牌5-8个,省级品牌50个。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形成完善、规范的售后服务网络,主要工业产业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农产品:逐步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争取我市八大特色农产业都有标可依,有标可行;加强特色农产品申报认证工作,力争黄姜、茶叶、中药材等一批特色农产品纳入国家原产地域保护名目,全市实现有机农产品 、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产品的认证种类达200 个以上。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各种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基地面积达100万亩以上。

3、工程质量

(1)建筑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中优良率达40%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90%以上,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率达80%,创省优质工程(楚天杯)50项,国家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2项。

(2)交通工程质量:到2010年,公路、港口工程,公路运输站场等交通工程质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项目监督复盖率达到100%,公路及大桥项目优良率达到95%,项目单位工程平均优良率达到90%,受监督项目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水利工程质量:到2010年,全市水利工程单元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70%以上。其中,堤防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60%以上,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优良级;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上。

4、服务质量。全市服务行业推行GB/T19001-ISO9001标准,建立服务质量体系。到"十一五"期末,重点服务企业要全面达到标准要求,创建一批"名牌市场"、"精品线路"、"文明窗口单位"和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品牌。

(1)商业服务:到2010年,商品自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全行业基本实现"三优"(优质商品、优良服务、优美环境)、"五好"(守法经营好、服务态度好、便民措施好、消费环境好、经济效益好)。

(2)交通运输:以安全、正点、畅通、优质服务为目标,到2010年,公路长途班车正点率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继续开展文明窗口竞赛活动,85%以上单位进入文明单位行列。

(3)邮政系统:到2010年,邮政系统局所网点、服务窗口90%达到文明窗口标准,用户满意度达85分以上。

(4)电信系统:到2010年,全市电信系统服务质量有较大提高,时限内普通电话故障修复率达到99.99%、移动电话故障修复时限为1天。

(5)公共事业:公交、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系统适应全市经济发展,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生产需要。到2010年,主要供电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供电电压合格率大于98%,其中A类电压大于99%。公用车辆技术等级应保持在1.7级以上,车厢服务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出租汽车性能完好、车身整洁、标志齐全。自来水出厂水质全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供水标准。城市采暖供热能力基本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瓶装液化气钢瓶全部由充装单位提供,钢瓶合格率达到100%,气体合格率达90%以上,管道燃气(空混气、天然气)质量合格率在95%以上。公共事业系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6)医疗卫生: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加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服务覆盖面、儿童免疫"四苗"接种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各类医疗治疗总有效率、食品药品卫生监督覆盖率及群众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企业认真履行法定质量义务,依法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2、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劳动者素质。把质量形势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提高各级管理者的质量意识;把质量教育和提高劳动技能纳入各级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在职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职工劳动技能水平;积极推进与质量有关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取得质量工程师资格,持证上岗;建立质量专业人员人才库,发挥各类质量专业人员在质量振兴活动中的作用。

3、广泛开展质量学术活动。各级科协、质协要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质量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广泛开展质量攻关活动。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认真组织"3.15"、"质量月"等活动,以质量兴市、质量兴企、实施名牌战略为重点,加强公益性质量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参与质量振兴事业的氛围。

(二)加强管理与政策引导

1、制定科学的质量振兴规划。围绕我市产业特点,积极探索政府部门宏观质量管理的方法,制定本地、行业中长期质量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依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城区及丹江、郧县要开展以工业为主导的质量兴县(市)活动,郧西、竹山、竹溪、房县要开展以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导的质量兴县活动。各县(市)区及乡镇政府要把质量兴市、兴县、兴乡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质量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质量振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推进技术标准战略。鼓励有条件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积极引导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消灭无标生产。

4、培育农业特色产业市场。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无标制标"的原则,加大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的研发制定;加快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建设,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生态有机农业的开发力度,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开发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突破性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制定企业标准;积极探索建立特色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做好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域保护和申报工作。

5、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积极采用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和测试技术,推广在线测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量规定,提高检测质量,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和测试数据的准确可靠。

6、全面推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继续引导企业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大力推行质量认证,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使更多的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继续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强认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认证市场环境。

7、推介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化全面质量管理,落实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立对市场要求反应灵敏、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企业质量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降低不良品损失活动,向质量管理要效益;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大力推广6蟆 5S、零缺陷、用户满意度指数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指导大中型企业采用与企业实际相符合的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选择一批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带动企业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8、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依靠技术进步,改造落后装备和工艺,完善技术保障手段,切实解决一批重点产品的关键技术,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从根本上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提高持久性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新产品开发、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步伐,壮大名牌产品发展后劲。

9、大力推行产品免检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列入国家实施免检制度目录的产品的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对免检产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内控标准,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对免检产品实行严格的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保证免检产品质量。通过免检制度的宣传和实施,树立、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使免检产品成为人民群众放心的产品。积极推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结合我市产业特点,积极引导企业生产"名优精特"产品,使我市更多产品纳入国家原产地域保护范围。

10、认真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扶持计划"

(1)在政策、资金、技术、电力、运输、商标注册、知名品牌保护、成果孵化、信息交流、产品推介、龙头企业扶持等方面,重点向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等5类国家级名牌和湖北名牌产品的企业或产品倾斜,支持其尽快做强做大;把具有创精品名牌优势的企业和产品列入"争创名牌三年滚动计划"加以重点培植,促其尽快进入名牌行列。

(2)设立政府质量奖。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将列出专项资金设立质量奖,对当年获得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称号、国家免检产品、优质工程及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企业发放奖金;对获得国家、省质量管理先进集体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11、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两个安全

(1)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切实提高食品质量水平;加大对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把儿童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安全责任;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在用设备定期检验率,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2、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强制检验产品及项目的目录,对列入强制检验目录的产品,按规定标准和程序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生产许可证发证后的后续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取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

(2)加强和改进监督抽查制度。针对中小型企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偏低情况,加大对中小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覆盖面,加强和改进后处理制度。加强质量检验机构的管理,提高检验人员素质,积极探索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3)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核验等制度,建立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实行"三不准"制度,即基础核验不合格,不准进行上部结构施工;主体结构质量核验不合格,不准进行装饰粉刷;竣工检验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要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

(4)加强建筑市场质量规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报建、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行为,强化设计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承包方资质审查。建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从工程报建、项目管理资格审批、承包方管理、合同登记、质量监督到施工许可审批等全过程实行规范管理,促进竞争、有序的市场形成。

(5)加快建立质量信用体系。以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和实行市场准入的产品为重点,全面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以"政府推进,市场运作"为基本原则,以加强全社会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快建立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大力实施市场主体的质量信用监督和质量失信惩戒制度,根据企业质量信誉,实行分类监管。对质量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减少检查频次;对质量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对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以及产品存在致命缺陷的企业,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6)建立政府质量电子监管体系。要充分重视质量信息在国民经济决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广泛收集国内外标准、计量和质量方面的信息,加强质量信息的统一管理,由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质监、工商、信息产业、卫生、农业、建设、交通、旅游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和完善全市质量信息网络,实现全市质量信息联网及动态管理,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督提供依据。加速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电子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质量监控和服务水平。

13、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活动。把打假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食品、农资、建材、汽车零配件、卷烟等方面,推动打假治劣向纵深发展。突出"四重一大"(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生产加工环节和大案要案),坚持"四个结合"(整治与建设结合、打假与扶优结合、执法与服务结合、打击与治本结合),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建立防范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及防范机制,遏制假冒伪劣恶性案件的发生。

14、建立和完善质量中介服务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计量测试、标准信息、质量认证等技术机构建设,加快组建全市汽车及配件检测中心。发挥计量标准质量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对质量工作的社会监督作用和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积极培育质量中介市场,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规范中介组织行为,不断增强服务功能。

15、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坚持"顾客至上"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新三包"规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大力推行商品缺陷召回制度和质量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商品市场质量管理机制。严格商品经销者进货检查验收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商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加速推行国际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要坚持以诚信为根本,以顾客满意为宗旨,全面推行GB/T19001-IS0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窗口行业乃至整体服务质量水平。

四、组织与实施

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宣传教育,评比奖励,指导监督本规划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质量振兴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本计划实施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振兴工作的领导,建立质量振兴组织领导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把质量振兴工作项目化、责任化,每年研究确定一批质量振兴重点项目,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着力抓好抓实。把质量振兴列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考核经济工作的一项硬指标,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年度及任期目标,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