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5]39)文件精神,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落实到位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于进一步摸清我市农业资源状况,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农业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切实做到“六个到位”,确保我市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2005年底前组建本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2006年3月前组建乡(镇、街道办事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二是宣传发动落实到位。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做出规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普查经费落实到位。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工作,把农业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农业普查办事机构提供各种必要工作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到位。各地要选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统计或会计专业知识的业务骨干到普查办工作,从乡镇、村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中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普查队伍。同时,要认真搞好农业普查业务培训,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是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和制定各项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普查各环节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职责,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个阶段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市普查工作任务。
六是协调管理配合到位。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普查的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我市统一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本部门或单位的普查工作,共同完成我市农业普查工作任务。
二、农业普查的内容和时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凡在我市符合普查对象条件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要树立高度责任感,加强对原始数据的审核,认真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家仁 副市长
副组长:黄礼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郑一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裕平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忠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赣江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田建华 市民政局纪检书记
杨如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郑志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 珂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李文三 市统计局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黄均宁 市林业局副局长
叶 盛 市水利局副局长
姚家和 市扶贫办副主任
秦 翔 市农机管理中心副主任
尹建华 武鸣县副县长
闭辉健 横县副县长
赵雄宾 阳县副县长
陈子剑 上林县副县长
王国丰 马山县副县长
甘强忠 隆安县副县长
杨忠善 兴宁区副区长
张树辉 江南区副区长
龚选林 青秀区副区长
杨程西 乡塘区副区长
何东就 邕宁区副区长
李文锋 良庆区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