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5-10-3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2005]14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10-3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万县、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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