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04年8月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这次调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2006年4月1日以前为准备阶段;2006年4月1日至5月底为现场调查阶段;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为数据处理、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这次抽样调查,省政府安排我市芜湖县为调查抽样县。根据省统计局等单位联发[2005]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我国国情调查的一部分,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又一具体体现。调查数据将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和国家发展战略提供重要依据,充分体现“科学执政”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调查的重大意义,作为抽样调查县的芜湖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安排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调查任务完成。

  二、各司其职,密切合作

  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是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在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中,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合作,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统计部门应发挥组织实施大型社会调查的专业特长,主动参与抽样调查工作,并在调查方案实施、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调查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等方面协助做好业务工作。

  民政部门应发挥其基层组织熟悉群众、擅长入户工作的特点,与同级残联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职能相关的残疾人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和统计核实;要组织城乡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调查,落实好现场调查提出的各项要求。

  卫生部门要在残疾种类和等级的鉴定、调查所需医务人员组织和培训等方面积极参与。调查期间,医务人员要对确诊的残疾人进行必要的医疗康复指导,要让残疾人抽样调查过程同时成为为残疾人送光明、送信心的过程,使广大残疾人群众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抽样调查所需的经费。芜湖县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明确的“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的原则,合理安排抽样调查经费,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残联作为这次抽样调查的具体组织协调机构,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组建抽样调查办公室,落实抽样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建机构,积极筹备

  (一)建立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是开展调查工作的领导机构。为确保我市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已批准成立芜湖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芜湖县要成立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由残联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统计、民政、卫生及残联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要抽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进入办公室工作。

  根据调查工作需要,芜湖县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在2005年10月底之前建立。2005年底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到位工作人员不应少于4人。

  (二)组建调查队伍

  芜湖县要按照规定组建调查队。调查队在县级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抽样调查的现场市场调查工作。芜湖县在2006年2月底以前完成调查队的组建和培训任务。

  调查队由25人组成,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调查员副队长、医生副队长各1名),统计员1名,调查员14名,相关专业医生7名。

  调查队是数据采集的源头,直接决定着调查质量。调查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要熟悉基层情况、具有较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医务人员应有5年以上临床经验,具有检查鉴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六类残疾级别的能力。

  (三)人员培训工作

  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要通过培训,使所有调查员、医生和统计员掌握全国的统计标准、统一要求,保证调查工作准确、高效地开展。

  本次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形式。省级骨干人员再对县级调查队人员进行培训。省级培训计划安排在2006年1月至2月进行。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选择业务基础好、接受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人员参加省级培训,以确保培训质量。

  (四)宣传工作

  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为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黑板等各种方式和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现场调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被抽中家庭的积极配合。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芜湖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建国(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宋洪奎(市残联理事长)

  方 陵(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郭治栋(市民政局副局长)

  杜荣昶(市卫生局副局长)

  董 萍(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残联,宋长生任办公室主任。

  组成人员:张 莉(市残联)

  王高华(市统计局)

  樊开兵(市民政局)

  秦正华(市卫生局)

  付世东(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