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万州委办[2005]136号文件对村及社区干部误工补助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万州委办[2005]136号文件中的对每一个村每月的补助系该村村干部及组干部的补助,对每个村干部及组干部具体的补助标准由各个镇乡(民族乡)、街道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得低于原有补助标准。

  二、各个镇乡(民族乡)、街道要高度重视村及社区干部的补助问题,要及时制定出贯彻万州委办[2005]136号文件和本文件精神的具体办法,保证村、组及社区干部的补助按时发放。

  三、村、组及社区干部的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按财经纪律严肃处理。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