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05]3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布日期:2005-08-0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地税函[2005]15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8-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05]3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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