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49号文)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的领导,保证人工影响天气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我市地处华北地区,春秋季降雨少,风沙大,干旱时有发生。近年来,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水资源短缺问题日趋严重,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径流量明显减少。开发空中水资源不仅是农业抗旱减灾的需要,也是保障水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新乡腾飞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级政府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健康开展。

  二、科学制定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发展规划

  2004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04至2010年)的通知》(新政办[2004]145号)文件,提出各地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市、各县(市)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要抓紧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程序报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建立人工影响天气长效投入机制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社会事业,资金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我市各地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的投入很不平衡,有些地方还没有把此项经费列入本地财政预算,或投入太少不能有效保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今年可以专项经费形式解决,从明年起要列入财政预算;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的应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根据有关规定逐年增加投入,使人工影响天气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四、加强科学研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作业能力

  人工影响天气是人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局部天气施加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雾等趋利避害等目的的活动,是一项科技型事业。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要积极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科研开发工作,积极推广和应用现有科研成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

  依据精干高效的原则,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研队伍。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能力。按照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反应迅速的要求,锻炼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相对稳定、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专业化作业队伍。

  “十一五”期间,各地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通讯设施,推进标准化作业炮站建设不断提高增雨作业能力。根据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今年每个县(市)至少要建立一个标准化作业炮站。作业通讯争取采用GPRS上网设备。

  五、加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要按照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的通知》(豫人影办发[2005]7号)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作业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作业设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把保证作业安全放在首位。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