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扬州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扬州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2005年淮河流域枯水期水环境监控应急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上游下泄污水对我市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预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原则,一旦淮河流域发生水污染事件,相关方面要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监控和救援,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尽力把水污染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组织

  成立扬州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政府分管县(市)区长担任成员的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我市淮河水污染防治应急监控和救援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市环保局:承接淮河流域水污染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提请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并与指挥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共同组织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及时报告水污染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水污染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同时,负责淮河流域水质监控,发布预警信息和水质信息,提出减轻河流污染和水环境质量控制的措施建议。组织对淮河流域重点污染排污企业进行稽查,必要时提请应急指挥部对沿河排污单位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组织对淮河流域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定期发布水质公告,并按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2、市水利局:负责水量水质水情信息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使用要求的,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监控淮河流域污水流量,负责协调水污染期间流域水量调度,属省调控范围的应及时提请上级部门采取调控措施。通过科学合理调度水利工程的作用,尽最大努力控制污染范围,降低污染损失。

  3、市建设局: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脱氮除磷设施的运行效果。指导供水单位在水源遭受污染时强化供水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必要时启用备用水源或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及时通报污水处理厂运行和自来水厂水质情况。

  4、市农林局:制定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跨省、跨市污染事故,及时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查明沿淮及入江通道地区农业、渔业等受到损害的原因及水污染造成损失的评估,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帮助和指导沿河水产养殖户生产自救。

  5、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6、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对水污染地区疫情、病情实施紧急监控和处理。

  7、市海事局:负责水污染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对重要航区视情况实行水上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监控水污染情况。

  8、市财政局:紧急提供应急专项基金,负责基金安排、拨付。

  9、市民政局: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水污染时灾民的基本生活。

  10、市信访局:负责淮河流域水污染信访接待、调处工作。

  11、市广电局:负责淮河流域水污染宣传、报道工作,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2、有关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负责。制定实施相关应急预案,及时下达停产、限产、限排企业名单,上报水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四、应急措施

  1、污水来临前。⑴ 环保部门对淮河流域国控、省控、市控断面和主要饮用水源地要提高监测频次,拟订限产、限排企业名单,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实施,控制工业企业的排污总量,并及时综合分析,提出政策建议。⑵ 水利部门制定水量控制计划及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及时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掌握上游闸坝开闸放水时间,通报相关部门和地区。⑶ 建设部门对自来水水源和出厂水质要加强监测,在污水到达之前备足应急处理物资;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减轻城镇生活污水对河道的污染。⑷ 农林、渔业部门要协同沿淮各地政府,对种植、养殖户提前发出预警,争取必要措施,做好防范工作。⑸ 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上报当地的水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2、发现淮河上游河闸泄污可能使我市水体遭受污染或水体遭受污染并确认与淮河上游污水下泄有关,市环保局和市水利局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将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等工作。

  3、污水过境时。⑴ 环保部门要对列入名单实施限产、限排的重点企业加强稽查,并高度关注污水过境时的水质动态变化,加强河道水质监测,每天将监测数据报送指挥部。⑵ 水利部门要迅速启动水利工程调控措施,针对上游污水经我市淮河入江水道入江的情况,适时关闭扬州闸,防止污水进入市区;及时调度高邮湖控制线及万福闸、太平闸敞开泄洪,调整污染水体入江速度,缩短污水在我市滞留时间,同时及时调节高邮湖、邵伯湖蓄水,增加湖泊自净能力。⑶ 建设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必要时减少或停止万福闸水厂的生产,同时加大四水厂的产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所需。⑷ 农林、渔业部门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指导农民群众迅速停止使用受污染的河水用于灌溉、养殖等。

  4、淮河流域水污染对我市的影响基本结束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五、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在本级污染防治基金中负责安排应急专项基金,用于解决淮河流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和污染灾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