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淄博市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市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打击无证经营等非法行为,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文明淄博、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建设规范有序的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中存在的不法经营行为,保障承托双方的合法利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我市道路货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原则:依法整治的原则;政府指导、部门协作、联合整治的原则;边整治、边建设、边规范的原则;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使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集中度和组织化程度明显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和诚信经营意识明显提高;市场运行稳定,安全感增强;货运场站和配载市场规范、文明、有序发展,配载业户进场经营、持证经营。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无证经营货物运输场站、货物信息配载、货物运输代理的市场、业户,取缔“黑户”经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黑户”主要指存在于沿街、沿路和货运场站、货运市场内,无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场站、信息配载、货物代理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非法经营业户。要对全市货运场站、配载业户进行登记,审核、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法定证件,实现规范经营。在此基础上,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集中打击“黑户”经营,净化货运市场环境,并建立打击非法经营的举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对依仗黑恶势力垄断货源、居间盘剥,无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场站、货物信息配载、货运代理等相关业务,以及运用不正当手段争抢、倒卖货源、进行价格欺诈、拐骗货物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经营的“黑户”,坚决予以打击,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整治道路货运市场秩序,调整道路运输市场结构,推进集约化经营。调整和完善道路货物运输结构,推进集约经营,是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主要目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加大整治力度,加快货运场站、配载市场结构调整,推进集约化经营。要重点清查道路货运场站和配载经营业户的经营资格条件,对达不到经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符合经营条件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对无证经营的“黑户”,要坚决予以取缔。要积极引导经营者进入经过批准的场站、物流园区经营。提倡大、中型运输企业、货运场站和物流园区通过融资、代理等方式,积极吸纳经营规模小的业户和个体经营业户,组建大型物流集团,改变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主体多、小、散、弱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统一有序开展,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淄博市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起草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按月汇总上报整治情况及报表,编发简报,并负责与省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各区县、高新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好集中整治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当前货运市场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意义、目标、措施、步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从业者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法定证件的经营者进行清查摸底,符合经营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办理相关证照。要坚持高效便民、以人为本的原则,简化程序,采取上门办理或集中办理的方式,方便经营者。证照办理中严禁搭车收费。对擅自侵占土地、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打击。要提出物流配载发展和运行方案并付诸实施。整治活动由淄博市集中整治道路运输货物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交通、工商、税务、国土资源、规划、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坚决取缔“黑户”非法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是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市场规则,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工商、税务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市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货运场站要健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租户名册和信誉档案,坚决抵制“黑户”进场抢货,扰乱道路运输货物市场秩序的现象,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行业良性发展。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集中整治是我市建设物流大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集中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二)加强宣传,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在货运场站、配载市场等场所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等方式,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经营者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保证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市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工作结束后,市及各区县、高新区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建立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对货运场站和配载市场出现的违法经营现象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查处,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在道路运管机构内部设立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职机构,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货运市场的监管工作,并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三是建立社会监管和群防机制。交通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认真地查处人民群众和业户投诉的违法运输行为。同时,要建立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货运场站、配载市场和经营业户监管网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促进货运场站和配载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各区县、高新区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将整治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淄博市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宋锡坤 (副市长)

  副组长:盛慧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新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周立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迎远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继明 (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 路 (市工商局副局长)

  石光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单联荣 (市物价局副局长)

  郭法礼 (市贸易局副局长)

  郭 刚 (市国土资源局助理调研员)

  王世荣 (市运管处处长)

  市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王永新兼任办公室主任,任迎远、王世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