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人行南京分行《关于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江苏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有关工作。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江苏经济发展的意见

(人行南京分行 2005年6月)

  今年以来,全省经济金融平稳运行,银行信贷稳定增长,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但新增贷款在机构间、地区间、月度间分布不均衡,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较突出,部分银行在改革中信贷审批权限上收影响资金运用效率等情况,值得关注和重视。为避免信贷投放大起大落,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促进经济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贯彻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

  各地及有关经济综合部门要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制定并公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经济发展特点和银行客户选择标准的优质企业标准,会同当地人民银行构建沟通合作平台,及时将符合标准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向商业银行推介,帮助银企双方达成合作共识。

  各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和贯彻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经济平稳增长时期的有效信贷营销;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努力发掘潜在优质客户,做好项目储备和客户储备。省级分行尤其要通过细分市场,加强指导,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当前,要特别注意避免“一刀切”的做法,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分类指导,努力做到“一企一策”。无论是引进外资还是承接产业转移,各金融机构都要主动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及时了解和尽力满足客户有效需求。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和企业,满足其有效信贷需求;大力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增加对能源、交通、农业、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确保重点建设、薄弱环节的投资需求;通过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促进消费需求健康发展,提高全省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增长质量。

  二、采取有力措施,增加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各地要加快研究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定与银行客户选择相匹配的潜力小企业准入标准;推动成立从事专业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帮助商业银行管理、处置抵贷资产;加快建立动产抵(质)押制度和交易变现机制,方便中小企业通过存货等动产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融资;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督促司法部门加大对不良信用行为的处罚力度,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不断推出金融创新产品,满足其多元化融资需求。控制风险既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又要辩证看待担保机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作用。要认识到客户是银行经营的生命力所在,要合理评估和控制风险,注意发现客户,培养新的客户群体。

  三、支持苏北振兴,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人行南京分行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苏北承接产业转移的信贷指导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开拓苏北信贷市场,加大对苏北发展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配合省委省政府支持苏北振兴、沿东陇海线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的落实,各金融机构要抓住机遇,完善苏北地区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鼓励和指导基层机构积极满足当地有效信贷需求,以增量带动存量,调整信贷结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开发适合苏北经济和产业特征的金融服务产品,推进苏北经济加快发展。在支持苏北振兴的同时,还要毫不放松对苏中、苏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金融合作,加快产品创新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包括管理、风险控制技术、金融产品、营销服务等内容的创新、创优活动,建立快速响应市场和业务需求变化的机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市场竞争力。一方面要适应监管要求,做好创新产品的可行性研究和报批工作,缩短新产品推出周期;另一方面,要在完善现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设计出能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金融产品组合。当前,要积极参与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试点,拓展在全国银行间市场的创新业务。加强金融合作、同业沟通和信息交流,对于数额较大的贷款项目,可以通过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形式满足需求。

  五、实事求是,合理确定授权授信

  近年来,全省金融机构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改进信贷经营和管理机制,部分金融机构在提高审贷效率、支持江苏社会经济加快发展方面探索了许多好的做法。例如为了提高审贷效率,在总行规定的权限内,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设立了多个地区审贷中心;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通过对重点客户预授信和加大二级分行授权授信的办法提高审贷效率。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在全省同业推广。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确定授权授信。一方面,要根据风险控制与市场开拓相平衡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防止过度强调风险控制而忽视市场开拓的片面倾向;另一方面,实事求是,用足用活现有授权授信。各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总行赋予的信贷转授权权限用足,能下放的尽量下放,以提高基层行拓展业务的积极性。要区别对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信用等级偏低的企业的信贷需求。要积极向总行反映,争取总行支持,扩大授权授信的权限。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也要结合本行实际在满足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努力提高审贷效率。

  六、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入

  各级人民银行要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促进货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要继续深化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资金支持方案,用好用活农村信用社和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限额,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苏北、“三农”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利率定价指导,认真贯彻利率政策;鼓励辖内金融机构通过货币市场融通资金,加强货币市场的属地监管;做好资金结算服务工作,提供畅通的资金往来通道;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完善银行授信信息的共享机制,降低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成本,为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良好环境。

  七、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全省金融稳定

  各地要大力推进“诚信江苏”建设,依法行政,支持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保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企业恶意逃废债的行为,要通过税务、工商、司法、公安等部门进行联手打击,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

  各金融机构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开拓业务、增加有效信贷供给的同时,要完善操作制度建设,着力防范操作风险;要加强贷前审查,将信贷风险防范于第一线;要重视贷后管理,完善风险处置应急机制,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从制度上保证风险损失最小化;要加强贷款定价管理,有效规避利率市场风险。要讲究检查的效率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交叉检查,使金融机构在一段时间里能集中精力,抓好内控和营销。

  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调研分析,提高对经济金融运行态势的判断把握能力,及时向金融机构传递信息、提示风险。

  八、加强银政、银企合作,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银政之间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及时向金融部门通报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市政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结构调整规划等;及时了解金融政策的变化、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部门对地方和企业的要求等;要帮助金融机构协调解决好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要在信息、政策等方面为金融部门搞好服务,主动推介好企业、好项目,让金融部门更好地了解地方经济情况。

  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各类信息发布、企业推介、项目推介活动,寻找和发现商机。对已经签约的融资项目,要密切跟踪签约资金到位情况,不断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对已批未放贷款,要督促及时到位。要加强对金融改革和金融政策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金融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积极宣传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工作汇报、信息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的联系,争取地方政府对金融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