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省物价局 2005年6月)

  为贯彻落实全省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苏发〔2004〕20号),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主动运用价格杠杆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近年来,我省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城市化加速期和经济国际化提升期,资源短缺与资源浪费现象并存,环境污染严重,生态承载能力下降,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省资源紧约束的矛盾,将严重影响江苏未来的发展。价格杠杆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工具,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可持续发展,完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努力形成鼓励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的价格机制,提高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价格工作的重要方面。各地要充分认识我省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创造性地运用价格杠杆,为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制定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的价格政策

  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实行还本付息价格政策。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以利于吸引各方投资,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的开发和利用。结合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可以按照略高于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确定电力价格。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节约投资。

  保护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电力市场建立初期,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暂不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电量由电网企业按政府定价或招标价格购买。电力市场运行较为成熟时,由政府规定电网企业售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建立专门的竞争性再生能源市场。热电联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热力价格,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原则核定。

  统筹制定电网收购再生能源电量销售电价。电网企业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或者招标价格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时所发生的高出电网平均购电价格的部分,由价格主管部门纳入到统一销售电价中统筹解决。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配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三、积极完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

  促进水资源保护。完成“十五”期间水价改革目标,逐步落实阶梯式水价政策和季节性水价,形成价格随用水量递增的机制;统筹研究制定水资源费、城市供水和水利工程供水、“再生水”分类价格等政策措施,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循环使用率,禁止、限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自来水,保护水资源。

  强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价格约束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恢复的经济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排污费征缴的政策措施,提高污染排放成本。研究排污权交易价格制度,逐步试行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初始有偿分配使用机制,用经济手段鼓励企业主动治污,限制污染物的排放。

  进一步促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进程。实施环保型价格政策,建立排污者交费、治污者受益的机制,通过收费政策,推动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产业化、市场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强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完善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回收收费制度和环境监测收费制度;制定鼓励核电、风电、太阳能、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坚持合理回报的原则,对治污的投资可以按高于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核定价格和收费标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运营。

  四、建立有利于构建节约型社会的价格机制

  推进以节能为导向的能源价格改革。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继续扩大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电力需求侧价格管理。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强化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发展和淘汰的行业和产品进一步落实较高的电价政策。完善天然气、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与国际市场油价挂钩的灵敏反应机制。逐步理顺不同品种能源的比价关系,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激励机制。

  运用差别价费政策促进土地集约使用。加强地价宏观调控,完善土地出让地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最低保护价政策,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利用收费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用地。完善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办法,鼓励部分项目提高建筑容积率,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使用。适当提高耕地开垦费。

  五、实施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价费措施

  制定支持生产力布局优化的价费政策。对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涉及港口、物流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调查研究,对不合法、不合理收费进行专项清理。对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带,进一步推进完善开发区收费归口管理制度和“一站式”服务的收费模式。对苏北其他地区加大价格和收费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清理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

  积极扶持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实施农产品优质优价政策,促进优良农产品的开发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广优良品种,鼓励优质绿色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加强对旅游观光农业等新兴特色农业成本与收益情况的调查,改进农民种植意向调查方法,及时发布调查成果,积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继续清理涉农收费,规范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和检验检测收费行为,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保护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开发与生产。

  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进一步推进电信资费改革,规范电信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和收费秩序管理,为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信息服务、旅游、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在严格执行价格调控的前提下,适时、适度地疏导煤气、供暖、有线电视、城市公交、垃圾处理、旅游景点门票等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价格矛盾,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

  促进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各地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出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价费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价格工作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