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乌海市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2005-2007)规划》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现将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个百分点;年内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1万亩:“瘦肉精”平均超标率下降1个百分点;

  ——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市场准入的发证工作,全面启动啤酒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在食品的生产环节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制定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粮油制品等重点品种的地产食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使地产食品生产和经营逐步趋于规范和安全,地产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全市建立4个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的食品商场(超市);大型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经销食品的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80%以上;大型商场、超市的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率力争达到90%,其它售货市场达到60%以上,全面实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要达到95%;取缔地产食品有毒有害包装;

  ——学校食堂年内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坚决取缔校门口自制食品摊点。餐饮业中,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8月底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在30-100平方米的年内8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三绿工程”工作稳步实施,海勃湾区开辟一个绿色市场,乌达区和海南区在大型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各开辟两个绿色专销区;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推进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工作,规范清真屠宰工作,有效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海勃湾区启动食品监管改革,建立有效运行机制,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行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清真食品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工作重点。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特别是地产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突出开展对工矿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无证照生产和经营食品的现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机制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本着分段监管为主和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以一个部门牵头组织一个战役的方式,针对重点品种,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集中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开展联合执法,打几场阶段性、持续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战役,切实解决几个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农牧业投入品、蔬菜水果类产品农药残留集中整治行动。

  1、参加部门:市农牧业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2、整治对象:初级农产品投入品、农资市场(商店)、农畜产品市场、水产品市场。

  3、整治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

  4、基本要求:

  (1)专项整治要与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状结合,落实各项监管目标。

  (2)专项整治要与深入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结合,严防农畜产品源头污染,推进无公害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养殖小区的建设,积极培育绿色、无公害农畜产品市场。

  (3)整治要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种植养殖企业信用档案。

  (4)整治中要严厉打击农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农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和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5)整治要和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相结合,增加认证品种,扩大基地认定面积。

  (6)整治中要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样监测。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

  (二)开展生产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参加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农牧业、工商、卫生、商务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2、整治对象: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三无”黑窝点、家庭小作坊、小企业。

  3、整治品种:豆制品(豆腐、豆芽、腐竹等)、肉制品、乳制品、粮油制品(植物油、米面制成品等)、酒、饮料、儿童食品。

  4、基本要求:

  (1)专项整治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状,开展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粮油制品等品种的摸底调研工作,制定我市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粮油制品等品种的地产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整治工作要与市场准入相结合,与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提高食品生产水平。

  (3)整治中要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适当增加监管频率。

  (4)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举报奖励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等五项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召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5)通过地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到“规范一类品种、放心一批企业、确保一类产品安全”。

  (6)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抄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整治工作结束后上报专项工作总结,整治中的动态监管信息随时上报。

  (三)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参加部门:市工商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农牧业、质监、卫生、民委、商务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2、整治对象:流通环节的批发市场、超市、零售商店、城乡结合部和社区的经销店。

  3、整治类别与品种: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品、豆制品、腌薰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大类品种的包装和质量安全整治;以粮油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五大类品种为重点的规范经营和质量安全整治。

  4、基本要求:

  (1)专项整治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状,制定我市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粮油制品等品种的地产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整治工作要与市场准入相结合,对重点食品在进入市场环节实施标准准入、协议准入、食品备案、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全市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大型屠宰企业和无公害蔬菜基地签订定向经营协议,组织超市、零售商店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签订“批零挂钩”协议。

  (3)整顿工作与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提高清真食品销售网点的“清真”信誉。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按信誉度和食品风险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实行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市和失信惩戒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强制下架、企业退出和产地退市等风险管理措施。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违规行为一律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责令企业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食品经营水平。

  (4)集中整治中要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销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行为,及时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彻底清除地产食品的有毒有害包装,杜绝有毒有害垃圾塑料袋在食品经营中进行包装使用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5)在加大对儿童食品和农区食品市场整治力度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农区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四)开展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参加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农牧业、质监、工商、建委,民委、商务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2、整治对象:宾馆、酒店、(单位职工、建筑工地、学校、幼儿园等)食堂、小吃部、流动食品摊点等餐饮行业。

  3、整治重点:卫生许可、食品卫生、“清真”不“清真”、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和从业人员健康等。

  4、基本要求:

  (1)专项整治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状的要求,落实监管目标,建立餐饮企业信用档案,全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制度。

  (2)整治工作要与卫生许可审查和监督相结合,坚决取缔无证餐饮经营企业和小吃摊点,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使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得到有效监管,坚决取缔学校门口自制食品摊点。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3)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无证餐饮业得到及时查处,餐饮经营水平全面提升,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全面部署。各区政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责任状中明确的监管目标,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落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总结综合监管经验,搭建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长效食品监管机制,认真开展食品放心工程评价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开展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文化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公安、进出口检验检疫、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配合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列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各区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将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抄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整治工作结束后上报专项工作总结,整治中的动态监管信息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