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航运管理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舟山市航运管理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舟山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舟委发[2005]35号),建立舟山市航运管理服务局,为副县处级事业单位,归口舟山港务管理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受交通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据水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配合做好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二)维护全市水路运输(服务)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经营、退出的管理工作;指导运输质量管理工作,协助查处重大运输质量事故。

  (三)负责全市水路运政管理、执法工作,监督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四)按照省、市水路运输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运力发展计划目标。

  (五)负责水路运输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航运业发展。

  (六)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七)检查、督促、指导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八)负责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对全市水路运输行业抽样统计资料进行交流、分析、预测和利用。

  (九)负责全市航运规费征缴和管理。

  (十)承办舟山港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航运管理服务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信息、目标管理、重要会务安排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汇总、编制、综合平衡、上报下达综合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计划;参与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工作,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三)规费征收科

  负责编制全市航政规费的征收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负责市本级航政规费征收、稽查及票证管理;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年检工作;负责规费稽征人员的岗位培训。

  (四)航运管理科

  做好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和营运船舶的市场准入、退出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水运管理信息系统;界别非营业性运输船舶,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和管理水路运输企业及运输船舶档案。

  (五)航运发展科

  实施行业专业指导,帮助经营者完备和完善各种经营要素,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根据运力发展的计划目标,落实政府发展航运业的各项措施和规定,承办优强企业评选及运力发展专项补助的审核、申报等事项;研究水运市场动态,定期发布市场情况分析报告,为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负责全市水路运输企业预警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定期检审工作;组织参与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资质评估工作,负责营运船舶的经营资质评估;组织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六)航运监督科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水路运输市场的公平诚信规则,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管;开展水路运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超越经营范围、无证(缺证)运输等违章经营行为;按照各级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参与营业性船舶海损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路运输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落实计划物资的运输任务;组织、协调、督促完成节庆假日及全市性重大活动水路旅客运输、新老兵运输的运力调配;制订军事运输、重点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水路运输任务的运力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人员编制

  市航运管理服务局事业编制65名(所需人员编制从舟山港务管理局划转)。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