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建委拟订的《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市建委
(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美化优化城乡环境,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确定,2005年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整体策划、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全市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二、整治范围威海市区,荣成、文登、乳山市区,各中心镇,城市近郊村镇,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镇。

  三、工作重点(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年内完成各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提高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覆盖率;修订完善城市交通、绿地、燃气、热力、停车场、集贸市场等专业和专项规划;开展新一轮村镇规划调整修编工作,今年修编完成50%的村庄规划,3年内完成所有小城镇和村庄规划修编工作,引导农民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二)搞好城中村和村镇治理改造。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推进迁村并点和“空心村”治理,逐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完善城区背街小巷设施,切实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镇为重点,集中清理镇驻地村庄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及乱占道路、乱摆摊点等脏乱差现象;对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使人畜粪便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技术,鼓励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和农用地膜,防止大量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按照“典型引路、逐步推进”的要求,今年每个市区(开发区)要确定2个示范镇和7—9个示范村,带动面上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通过综合整治,力争各市区、开发区都建成“山东省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单位”,6—8个镇建成“山东省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镇”,30—40个村建成“山东省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

  (三)搞好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道路出入口、城中村、居住小区、背街小巷卫生死角,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加大道路保洁力度,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逐步改进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大力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定点收集,垃圾收集、清运要及时、彻底,清运率达到100%;在城区增设一批造型精美、技术含量高、功能齐全的环保公厕,力争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每平方公里2—3个公厕的标准;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出入口的硬化与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

  (四)搞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城市主要道路、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村镇道路、供排水、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搞好集贸市场、停车场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制定道路维修计划,落实维护经费,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提高城市亮化水平,对老路灯等进行粉饰或更换,对主要路段绿地、桥梁、街头游园和各类户外广告进行亮化,丰富城市夜景效果。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建筑物、构筑物要按城市灯光亮化规划的要求,同步安装外墙灯光设施,实施高层建筑“内光外透”工程。城市路灯亮灯率要达到99%.(五)实施环境绿化工程,提升绿化质量。搞好城区公共绿地、小区和庭院绿地建设,绿化美化各类水体和堤岸,不断提高绿化档次。大力实施城市道路绿化工程,增加道路绿化面积。搞好垂直绿化,加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力度。抓好街头绿地建设,增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加快绿色通道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加强村镇植树绿化,建设中心镇公共绿地,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

  (六)整治沿街沿路建筑,规范广告牌匾设置。严格城市规划执法,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依法拆除影响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要出入口、城市节点建设和道路两侧有碍市容的建筑物;依法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沿街有碍观瞻的低矮房及位于道路红线、绿地绿线和河道蓝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改善市容市貌和居民居住环境。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对现有户外广告特别是屋顶广告进行整治,按照和谐、统一、美观、规范的要求,继续整治门头牌匾。拆除和更换设置不当、质量低劣、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各类广告牌(箱)和店牌门匾,更换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保证户外广告牢固安全、整洁美观、夜间照明功能完好。

  (七)修复地质地貌,整治景区环境。以城市周边地区和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为重点,修复和绿化被毁的山体,整治河道沿线环境。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按照风景名胜区范围和分级管理要求,实行标界立桩,抓好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整治。

  (八)开展严管示范街活动,确保交通畅通。清理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从事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等违规行为的马路洗车场、加工厂。对临街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等单位和个人,已办理许可证的,由发证部门重新审核经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收回证照,无证照的一律取缔。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集中治理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及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取缔所有未经批准的早夜市、摊点群。完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规范车辆及行人交通行为,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搞好城区停车场、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取缔各类私设停车场,解决乱停乱放问题。设置并完善禁停标志,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加快出租车停靠点的配套建设,解决出租车乱停、乱行、乱放问题。

  (九)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水达标排放。加大城区河道整治力度,实施清污分流,保洁河面。抓好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工业粉尘。普及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小锅炉。狠抓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对各种机动车严格按规定使用年限进行报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控制建筑扬尘和施工噪音。

  (十)改善居住小区环境。按照“示范小区”标准,对城市住宅小区进行集中整治,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配套完善公共设施,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完善配套政策,使物业管理步入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轨道。加快社区管理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功能。加大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未经规划、房产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主要用途和结构,不得在住宅小区内利用违法建筑或设施从事经营活动。住宅小区内经合法批准的营业房,其门头、橱窗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划和市容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一)抓好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精品城市。以城市主干道改扩建、城市水系整治、主要公共场所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实施一批环境整治重点项目。

  四、整治责任与任务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负责所辖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威海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搞好城中村和村镇治理改造;开展新一轮村镇规划调整修编工作,年内修编完成50%的村庄规划;搞好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高档环保公厕;实施环境绿化工程,提升绿化质量;改善居住小区环境;搞好河道的清淤和治理。

  (二)刘公岛管委。加强刘公岛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范围和分级管理要求,实行标界立桩,抓好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整治。

  (三)市公安交巡分局。完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交通疏导及时;规范车辆及行人交通行为,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取缔各类私设停车场,加快出租车停靠点的配套建设。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拆除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的小排房、板房、铁屋和各类篷帐等设施,依法清理马路市场、流动摊点、探头经营、乱扯乱挂、露天烧烤、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协调督导主次干道两侧陈旧楼房的粉刷工作;搞好各种霓虹灯等光亮工程建设和广告牌、招牌的管理;监督各市政设施及公用设施产权单位组织专人对各类乱贴乱画现象随时清理,并加大对其它设施乱贴乱画的督导清除;督导各办事处、居委会加大搣门前三包攠责任制落实力度。

  (五)市工商局。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保证卫生整洁、经营有序,按时开放各类市场,无卫生死角;对临街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等单位和个人及临街门市房,已办理许可证的,重新审核经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收回证照,无证照的一律取缔。

  (六)市规划局。年内完成全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提高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覆盖率;修订完善城市停车场、集贸市场等专业和专项规划。

  (七)市环保局。抓好工业企业的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工业粉尘;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小锅炉;狠抓汽车尾气达标排放;控制建筑扬尘和施工噪音。

  (八)市国土资源局。以城市周边地区和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为重点,修复被毁的山体;查处违法用地。

  (九)市房管局。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完善配套政策,使物业管理步入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轨道;加快社区管理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功能;查处随意改变房屋主要用途和结构的行为。

  (十)市建管处。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实施围档,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

  (十一)市政处。清除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和绿化带内的杂草杂物,搞好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燃气、热力等专业和专项规划;普及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实施环境绿化工程,提升绿化质量;及时普查、检修路灯。

  (十二)市水务集团。对城市给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普查检修,加大对管道破损、污水冒溢等现象的整修力度,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五、实施步骤(一)动员发动阶段(6月下旬)。根据创建文明城市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任务。

  (二)综合整治阶段(7—9月份)。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使全市城乡环境有明显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份)。市城管办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结果;做好迎接省里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建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广电局、日报社、刘公岛管委、房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情况汇总、信息宣传、调度督查、目标考核、检查验收等工作,人员从市建委、环保局、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翠区建设局、高区建设局、经区建设局等单位抽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要加强督导和考评,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成绩优异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飘浮、成效低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