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6月13日)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以下简称“两网”)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两网”建设,巩固建设成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两网”建设,力争今年年底市、县、乡、村四级药品监督网建成率达100%,监督网工作机制健全率达80%以上;乡镇药品供应网建成率达80%以上,乡村药品配送率达100%;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村药品市场规范化、监管网络制度化、供应网络便民化,真正让农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药品,实现群众满意、企业赢利、政府放心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下半年农村“两网”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6—7月):总结规范阶段。主要是对去年以来“两网”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回顾总结,进一步抓好“两网”规范管理工作。对已建立起来的“两网”,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作配送网络图、监管网络图和相应的图表。各药品配送站、委托代购点要制作醒目的标志牌。

  第二阶段(8—10月):全面推进阶段。主要结合农村卫生一体化改革和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进一步加大“两网”建设力度,将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改造成符合要求的委托代购配送点或药品零售药房;将有条件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改造成符合要求的村药品零售药店或非处方药专柜。

  第三阶段(11—12月):完善提高阶段。主要是市县“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提高。通过监督检查,进行总体考评,巩固和扩大“两网”建设成果。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加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领导、督查和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要把配合和支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规范的农村医药卫生、计生保健、药品流通的运行机制。

  (二)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行、规范管理、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各地要以加强监管为手段,以现代物流为载体,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医药卫生资源,继续巩固和扩大直接配送、连锁配送、委托代购等多种形式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支持已经通过GSP认证并具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开展药品直配业务。打破区域和所有制限制,凡依法设立并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均可参与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三)遵循市场运作规则,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各地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市场规则,将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由单纯的发展乡村药品销售网点转变为扩大农村供药渠道与规范供药渠道并举。在药品供应商的选择上,要坚持公平竞争,自由选择;在药品配送、委托代购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关系上,要坚持签订合同,规范交易,明确配送或代购企业的条件、配送或代购程序及相关要求;在药品市场管理上,要加强监管,打击不法行为。各地要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提高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四)建立健全“两网”建设工作的相关档案。各地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收集“两网”建设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做到信息共享。对“两网”建设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