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淄博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淄博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市地形条件复杂,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的影响下,易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另外我市矿产资源开采历史悠久,采空区分布广,采空塌陷时有发生。据调查,目前全市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共62处,其中崩塌23处,滑坡17处,泥石流2处,采空塌陷19处,地裂缝1处。

  二、重点防范期的划定

  我市降水主要集中于每年的6-10月份,这期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将2005年的6月至10月即汛期定为重点防范期,其它时间为一般防范期。

  三、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措施

  (一)淄川区岭子镇巩家村采空塌陷

  淄川区岭子镇巩家村北部部分房屋自2002年下半年起,出现不同程度斑裂,特别是自2003年5月起,斑裂缝越来越大,范围也逐步扩大,至目前共有150余户房屋出现斑裂。村“两委”办公楼、学校和20户居民住房斑裂较严重,需要搬迁安置。目前学校内仍有80余名学生上课,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发生房屋斑裂原因是采煤后地面塌陷。岭子镇巩家村正处在塌陷速率较快的时期,近期难以稳定,加之进入汛期,房屋斑裂问题会越来越严重,需要进行重点防治。

  防治措施:

  1.停止地下采煤活动;

  2.对斑裂房屋进行鉴定,属危房的,立即组织搬迁安置;

  3.安排临时上课教室;

  4.调查圈定可能塌陷的影响范围;

  5.定期对房屋斑裂进行监测,掌握塌陷发展情况。

  (二)淄川区西河镇东岭村采空塌陷

  位于西河镇东岭村中部,近年来由于非法采矿,村庄下形成了大面积采空区,因采空区距地表较浅,形成多处采空塌陷,造成大面积房屋斑裂,共威胁22户8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虽然非法采矿现象已基本杜绝,但受汛期降雨影响,房屋有进一步毁坏的可能,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

  1.严禁非法采煤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私开乱挖;

  2.圈定可能塌陷的影响范围;

  3.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

  4.对斑裂房屋进行鉴定,属危房的,立即组织搬迁安置。

  (三)淄川区黑旺铁矿采空塌陷

  淄川区黑旺铁矿采空塌陷威胁108户居民。各级政府非常重视,2003年以来拨专款265万元用于采空区居民搬迁工作,现已全部搬迁完毕。目前在采空区范围内已无居民居住,但此灾害点仍有危险。

  防治措施:

  1.设立警示牌,禁止人员和车辆在采空区范围内停留;

  2.禁止非法采砂、采矿等人类活动。

  (四)淄川区峨庄乡滑坡危险区

  位于峨庄乡的东石-响泉一线的山谷谷地中,有下端士村滑坡、东东峪村滑坡、乡政府驻地北滑坡和东石峪村东滑坡等四处滑坡。该地段滑坡体为土体,均为山间谷地松散堆积含砂砾粘土体,结构极为松散。滑坡体积小于1万立方米,属滑动式滑坡,遇强降水极易发生滑塌,威胁4户20名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

  1.滑坡体前沿严禁开挖边坡,同时在后壁上部修建排水沟;

  2.各滑坡体前沿修建挡土墙,并留设排水孔;

  3.在峨庄乡政府北、东石峪村东滑坡威胁路段设立警示标志;

  4.汛期派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五)博山区过境路(205国道)673公里路牌桥东600米处崩滑危险区

  该崩滑体长20米,宽50米,体积约3000立方米。属修路破坏山体边坡形成,此处为断裂带,岩石破碎,坡度较陡,遇连续降水或强降水极易发生崩滑,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2.清除后缘破碎岩石,降低山体坡角;

  3.在滑坡体上方后部修筑截水渠,防止降水沿裂缝或软弱面下渗。

  (六)博山区域城镇岭西、石门地区滑坡危险区

  位于博山区域城镇西部山区,由于地势陡峻,加之岩石风化强烈,易产成崩塌、滑坡灾害。2004年发生4起小型滑坡,分别是岭西牛角村滑坡、岭西医院公路滑坡、岭西东南滑坡和石门村滑坡。共毁坏房屋8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汛期在降雨的影响下,这些滑坡仍不稳定。

  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2.清除后缘破碎岩石,降低山体坡角;

  3.在滑坡体上方后部修筑截水渠,防止降水沿裂缝和软弱面下渗;

  4.对受滑坡威胁严重的居民实施搬迁避让。

  (七)临淄区洋浒崖灰坝不稳定斜坡

  位于临淄区南王镇洋浒崖村,为齐鲁石化热电厂煤灰堆放所形成的不稳定斜坡。灰坝座落在洋浒崖村南两山之间,高出下游村庄和工厂30余米,距坝下村庄和工厂不到100米,坝体坡度较大。此处是附近山体洪水聚集地,坝体虽经加固,但在汛期随着降雨量的增加,仍对下游村庄和工厂构成威胁。

  防治措施:

  1.汛期派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2.坝体后缘修建排水沟,集中排水,防止雨水渗入而使坝体软化;

  3.受威胁居民采取避让措施。

  (八)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采空塌陷

  位于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中部,村庄处于王村煤矿采空区范围内,有7-8户民房和村幼儿园墙壁、地面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斑裂和地裂缝,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

  1.停止村庄下面的采煤活动;

  2.圈定可能塌陷的影响范围;

  3.对斑裂房屋进行鉴定;

  4.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发现灾情加重,应采取避让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九)沂源县土门镇龙泉村滑坡

  该滑坡体位于龙泉村东部,滑坡长20米,宽50米,厚10米,体积约10000立方米。滑体为一独立的山梁,滑床沿断层面发育,滑坡顶部及底部均有民房,原危及32户89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滑坡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于2004年3月拨专款30万元,用以受威胁居民的搬迁工作。在2004年汛期前已对受山体滑坡威胁最大的15户41人进行搬迁,现仍威胁17户48人。在未搬迁完毕之前,龙泉滑坡还必须作为重点灾害隐患点加以预防。

  防治措施:

  1.填写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告知民众,说明滑坡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做好防范和避让准备;

  2.制定紧急撤离方案、路线和警报方式,并告知每一户受威胁居民;

  3.汛期派专人加强监测,雨季24小时值班,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十)沂源县石桥镇关河峪滑坡

  处于关河峪村中居民集中地段,滑坡长23米,宽200米,厚5米,体积约20000立方米。滑坡表面呈现阶梯状,滑坡上民房分3个台阶展布。2001年7月,由于连降暴雨,中间台阶边沿塌落约50立方米,将下一台阶民房破坏。该滑坡为坡冲积物被河流切割成陡坡,其基底为花岗片麻岩风化带。目前仍存在严重隐患,如遇连续降水或降水强度较大,滑落的可能性较大。

  防治措施:

  1.滑坡体后缘修建排水沟,集中排水,防止流水冲刷浸润滑动面;

  2.汛期派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3.雨季受威胁居民采取避让措施。

  (十一)沂源县西里镇薛家峪崩塌

  位于西里镇薛家峪村北闫王鼻子山东段,山体由寒武系地层构成,下部由寒武系中统徐庄组页岩地层组成,形成比较平缓的山锹,坡度约30°左右,顶部张夏组厚层灰岩形成陡峭悬崖,灰岩节理裂隙发育,张开度较大,而且与薄层绿色页岩互层,在强降水和连续降水条件下,极易形成山体崩塌,危及民房6户20余人,危险性较大。

  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和预警;

  2.崩塌前缘居民雨季时采取避让措施;

  3.清除残留石块、削方减载。

  (十二)沂源县燕崖乡大洪峪崩塌

  位于大洪峪村东及北,村庄三面被山环绕,山体下部为寒武系页岩,形成相对平缓的山坡,坡度在30°左右,顶部为厚层灰岩,形成近90°峭壁,顶部厚层灰岩与数层薄层绿色页岩互层,灰岩节理裂隙发育,山体突出部位一组与坡面走向一致的裂隙张开度较大,极不稳定,遇暴雨、爆破震动等极易造成崩塌,危险性极大。

  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和预警;

  2.崩塌前缘居民雨季时采取避让措施;

  3.清除残留石块、削方减载。

  (十三)沂源县鲁村镇政府及丁家庄采空塌陷

  位于鲁村镇镇政府驻地和丁家庄。沂源县鲁村镇政府驻地及附近供销社大楼和鲁村二村等房屋的墙面、地面出现大面积裂缝;丁家庄河北侧的150多户民房墙面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裂缝长1000-4000mm,宽10-50mm,墙面倾斜达10-30mm,丁家庄小学经有关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其中,鲁村镇政府驻地下面为鲁村煤矿采空区,丁家庄下面为草埠煤矿采空区。防治措施:

  1.调查圈定可能塌陷的影响范围,在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

  2.加强监测和群测群防;

  3.搬迁避让。

  (十四)沂源县三岔乡泥石流易发区

  该泥石流易发区位于山沟谷,由于岩体破碎、风化残积物较多,植被稀少,有较好的汇水条件,如遇暴雨易产生泥石流,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防治措施:

  1.汛期建立监测预报系统,指定县、乡镇、村联络员及时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定期巡查,防患于未然;

  2.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泥石流的威胁,不得在山沟出口处修筑建筑物;

  3.在山上植树造林保护植被,做好山区绿化,增加抵抗灾害能力。

  (十五)其它地质灾害

  主要是煤矸石堆崩塌。我市煤矸石渣量大堆多,这类松散堆积构成的堆坡,有的处于不稳定状态,危及周围建筑及设施的安全。如石谷渣堆、龙泉渣堆、岭子渣堆、寨里渣堆、洪山二立井渣堆等,均存在安全隐患,汛期应注意加强监测,以确保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

  (一)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村庄),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详见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表)。

  (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2005年应重点抓好实施工作。已经制定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方案)编制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制度、登记与速报制度,要坚持做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层层落实好昼夜专人值班制度,公开联系电话。要加强对重点防治危险区(点)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

  各区县、高新区对稳定性差、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勘查治理,消除隐患。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市及区县政府分级负担。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各区县、高新区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抓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均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否则,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做好汛后总结,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措施

  对汛前调查、汛期值班、巡查和现场调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汛后及时对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结。

  各区县、高新区要在全市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防灾预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在汛前进行全面检查。

  为便于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设立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锡富;副组长:宋长清。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联系电话:2771064,2771644.

  附:淄博市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重点监测点监测单位负责预防责任人

  淄川区岭子镇巩家村塌陷镇政府镇长

  淄川区西河镇东岭村采空塌陷镇政府镇长

  淄川区黑旺铁矿采空塌陷镇政府镇长

  淄川区峨庄乡滑坡危险区乡政府乡长

  博山区过境路(205国道)崩滑危险区山头镇政府镇长

  博山区域城镇岭西、石门崩滑危险区镇政府镇长

  临淄区洋浒崖灰坝不稳定斜坡镇政府镇长

  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采空塌陷镇政府镇长

  沂源县土门镇龙泉村滑坡镇政府镇长

  沂源县石桥镇关河峪滑坡村委村长

  沂源县西里镇薛家峪崩塌村委村长

  沂源县燕崖乡大洪峪崩塌村委村长

  沂源县鲁村镇政府及丁家庄采空塌陷镇政府镇长

  沂源县三岔乡泥石流易发区村委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