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市国资委制订的《苏州市2005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七日

苏州市2005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05年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组建运行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继续深化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加快推进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探索建立既符合国家要求、又具有苏州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系,为苏州实现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苏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培育和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一是对基础设施类公司,加大其资本运作和融资能力,通过资产重组、存量盘活、产权多元化等措施,推动其做大做强;二是对科技信息类公司,鼓励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带动力,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三是对处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公司,坚持市场化取向的原则,选择好战略合作伙伴,鼓励外资、民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资本参与国有资产公司的产权多元化改造,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形成国资、民资和外资“三足鼎立”、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与此同时,继续探索对资产经营公司的改革和重组,逐步淡化资产经营公司的行政性、行业性特征,剥离其承担的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本营运作用,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坚持规范操作,深化完善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一是继续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规范管理和全过程监督,把好方案审核、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转让、投资者选择、职工安置等关键环节,坚决制止低估贱卖、自买自卖、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对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改革重组;对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以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并控股,但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公开公正。二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权利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按照市场认可、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逐步采取市场化的办法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三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真正形成管理人员竞争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与绩效挂钩、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加快企业发展步伐。

  三、坚持管理创新,着力建设完善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要按照 “三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坚持以授权经营为主的管理模式,年内出台《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者收入考核办法》、《苏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行为。适应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逐步多元化的新形势,继续健全以分层决策、分类管理、分级考核为原则,以战略、预算、契约管理为支撑,以统计、审计、会计等方式为基础,出资人监管与企业法人治理有效对接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注重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确定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及产权代表的相应授权形式,同时还将制定不同的业绩考核指标,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注重战略管理,以制订“十一五”规划为契机,指导企业制订中长期规划,确定企业的发展定位,优化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布局和结构。注重预算管理,推动企业全面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逐步把预算执行情况和利润分配情况纳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以出资人财务制度为支撑,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注重契约管理,通过签定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状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产权代表职责,逐步建立产权代表述职制度,完善业绩考核和分配方式。注重动态管理,强化出资人财务监督,加强预警预测分析和财务快报分析,规范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和稽查制度,完善监管企业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坚持调查分析,认真做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上半年基本摸清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家底”,下半年开始按照全国统一的清产核资政策和资产损失认定标准,规范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核实资产质量。做好清产核资的后续管理工作,加强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资产,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条件。二是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进一步加强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纠纷调处等产权管理的基础工作,既要推动国有产权有序转让,又要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建立、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有效形式,通过集中调控和管理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推动国有资本的有序流动和调整。三是加强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从基础上、源头上规范完善企业的基本会计核算体系,提高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适应国有资产监管的需要,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四是加强财务决算审计和稽核工作。上半年要参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规定,选择有条件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开展稽核工作的试点。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今年将选择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者年薪收入、县级市(区)如何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等专题进行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打好基础。

  各市、区要参照本工作要点,按照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组织体系建设,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行使好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同时接受市国资委的业务指导,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加快推进我市“两个率先”建设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