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威海市2005年财税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六日

威海市2005年财税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市政府决定,自6 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财税专项检查。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是摸清我市当前部分行业、重点纳税户税收征管情况;二是查纠偷逃骗税、违规减免等违法违纪问题,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三是增加税收收入,加强财政宏观调控力度,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市外资企业、工业企业及房地产业、酒店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纳税大户。

  (二)检查内容:

  1.擅自越权减税、免税、退税、改变税率和税种等违法违纪行为。

  2.不按税收法律法规及时申报缴纳,偷逃各种税款的行为。

  3.采取虚开、伪造、盗窃、骗取或其他非法取得使用发票等手段,偷骗各种税款的行为。

  4.成本核算不实、随意核销费用、擅自冲减资本金、偷逃所得税的行为。

  5.违反《会计法》,编造假帐、假报表、假凭证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建帐而未建帐或者帐簿、凭证混乱的行为。

  6.拖欠税款、长期占用财政预算资金的行为。

  7.其他影响税收收入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检查时限

  主要检查2003-2004年度发生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对某些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和检查方法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刘命信任组长,副市长董进友任副组长,市国税、地税、财政、审计、监察、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市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地区财税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检查方法。主要采取统一组织、分头检查的方法,由各市区、开发区按照税收征管范围组织检查。市直组织3个检查小组,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各市区、开发区及各检查小组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以便于领导小组及时了解检查进展和收缴入库情况,综合协调,加强督导,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