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5年5月27日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现予公布。
二00五年六月三日
公布日期:2005-06-03施行日期:2005-06-03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6-03
施行日期 2005-06-03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正文
经2005年5月27日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现予公布。
二00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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