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制订的《金华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金华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金华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二OO五年五月)

  为深化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政府对财政性资金的调控能力,逐步建立并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本着“先建立,后完善,再规范”的思路,逐步建立并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政府对财政性资金的调控能力,集中财力搞建设。

  (二)基本原则:

  1、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2、强化监管。在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的前提下,通过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实现对各类财政性资金收付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3、方便用款。减少财政性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4、全面实施,稳步推进。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由财政部门设立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性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和,其主要构成及作用是: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收支活动,以及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帐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2、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非税收入资金的收支活动,以及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帐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3、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资金活动,以及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4、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商业银行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资金活动,以及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该账户用于办理转帐,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也可提取现金。

  5、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开设的财政专项资金户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需单独专项核算管理而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以上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特殊专项收入和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取消预算单位各类原有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规范收入缴纳程序。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在非税收入资金集中统管和罚没收入罚缴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收入缴纳程序。根据不同部门组织的不同收入,以及各种收入的管理要求和特点,分别实行直接缴库、集中缴库和专户管理。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按照财政性资金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将财政性资金支出分为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基建支出、转移支出、零星支出等五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办理支付。

  1、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2、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经财政部门授权,由预算单位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其中,用现金支付的支出,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进行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3、纳入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其支出以实行直接支付为主;已进入公安、卫生、教育核算分中心支付核算的单位和其他单位,除规定须直接支付的支出外,其余支出实行授权支付。

  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步骤

  1、通过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按照财政部对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修订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2、组建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在财政部门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等相关业务,并进行会计核算及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财政国库知识、预算会计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知识业务培训。

  3、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在现有“金财工程”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系统模块。

  4、按照“全面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05年起积极稳妥地推行改革,在三年内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和要求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性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1、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成立金华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和落实。

  2、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3、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4、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国库管理操作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加大力度,尽快建立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下转第47页)(上接第49页)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及代理银行间的资金申拨、资金支付、资金清算、收入缴库、会计核算、信息反馈等全过程网络化管理,确保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安全、高效运行。

  5、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定期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进行内部互审;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6、婺城区、金东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财政国库管理,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