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秦皇岛市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秦皇岛市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04年9月,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水保[2004]52号),确定我市为首批唯一一个省级城镇水土保持示范市。现根据《河北省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评价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城市区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促进城镇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区防治、强化管理”的原则,加强综合整治,强化预防监督,提高城市品位,全面完成省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环境,建设“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滨海城市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团市委、水务、发改、财政、环保、国土资源、建设、林业、规划、旅游、城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主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城镇水土保持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三个城市区、开发区)

  (二)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市政府制定出台《实施〈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使用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三)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在京沈高速公路北戴河出口及秦皇岛西出口设置大型水土保持宣传牌,充分利用每年3月9日“保护母亲河日”、3月22日“世界水日”、6月和9月“水保法宣传月”,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城镇居民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理念,增强城镇居民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水务局、三个城市区、开发区)

  (四)实施城市碧水工程。重点治理市区河道,整治河道两侧环境。海港区重点完成大、小马坊河、护城河、大、小汤河、新开河等6条河道的清淤和整治工作;北戴河区重点完成戴河综合整治及两岸景观带建设;山海关区结合古城开发,加强石河防洪工程建设。治理后的河道要达到城市行洪标准,无污染源,无污水排放,无漂浮物,河道两岸要建有绿色景观带,水系绿化长度与水系长度之比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三个城市区、开发区)

  (五)实施城市绿色工程。以城市公共绿地为重点,以道路、河道绿化为网络,以小区、庭院、公园、广场绿化为点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继续营造城市森林,实施城市绿化“3318”工程,争取城市区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建设局、三个城市区、开发区)

  (六)实施城市美容工程。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五尘”、“两渣”、白色污染、临违建筑、乱贴乱画等整治活动,强化“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责任制。2007年年底前,完成山海关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新建海港区、北戴河区和山海关区三座垃圾卫生填埋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三个城市区、开发区)

  (七)加快郊区水土流失防治。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重点治理山海关区梁家沟小流域、柴家沟小流域以及海港区北港镇东陆庄小流域,到2007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0km2,治理度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港区、山海关区)

  (八)规范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对于旧城区改造、城镇扩建、新城区建设等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于城市周边矿山开采、挖沙取土项目,按照《秦皇岛市“百矿复绿”工程实施方案》,在205国道、102国道、京沈铁路、高速公路、旅游公路两侧及旅游区可视范围内,不得再办理审批手续;对于在建项目,实行全程管理,监督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90%以上,设施补偿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水务局)

  (九)加强开发项目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山海关龙山国际艺术家创作营、海港区燕山大学西校区水土保持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山海关龙山国际艺术家创作营要重点突出人工湖、巨型雕塑建设,加强自然生态体验区建设。燕山大学西校区要重点突出塔山公园及人工湖区建设,加强教学区、草场区、生活区、道路两侧的美化、绿化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山海关区、海港区、燕山大学)

  (十)加强城市雨水资源利用。坚持把城市雨水利用与城市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考虑,把集雨、蓄雨、处理、回用、排水等纳入城市建设规划。2006年年底前,重点抓好北戴河鸽碧路改建,建设雨水截污与渗透系统,降雨回渗能力不低于原地面回渗能力的70%.(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北戴河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6月30日前,根据《水土保持法》和城镇发展要求,市政府编制出台《秦皇岛市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三个城市区、开发区建立城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按市政府《秦皇岛市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三个城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重点突破,全面治理。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底,对照《河北省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评价标准》,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三城市区、开发区水土保持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组织申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城市区人口相对集中,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促进城市繁荣,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个城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建立领导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二)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各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土保持、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加大投入,多方治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城郊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资金投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个城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坚持谁开发利用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鼓励支持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及社会各界投资生态环境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治理速度,提高治理质量,形成水保为社会、社会办水保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