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蓝天行动”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蓝天行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主题为“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的2005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为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号召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环保实践活动,推进我市以改善主城区空气质量为目标的“蓝天行动”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市政府决定在今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期间,围绕主城“蓝天行动”的实施,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参与蓝天行动,构建和谐重庆”为主题的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蓝天行动”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主题

  “参与蓝天行动,构建和谐重庆”

  二、活动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环保局

  三、活动内容

  (一)市级和主城各区活动安排

  1.重庆市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1)时间:6月2日下午14:30

  (2)地点:市新闻发布厅

  (3)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经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环保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交管局,各有关新闻媒体。

  (4)主要内容:

  ①通报“蓝天行动”有关情况并宣布“蓝天行动”宣传周启动;

  ②公布重庆市2004年度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督查考核结果;

  ③发布2004年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

  ④新闻记者提问。

  2.市领导牵手环保小卫士视察“蓝天行动”活动

  (1)时间:6月4日上午

  (2)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蓝天行动”督查组,主城各区政府,主要新闻媒体。

  (3)主要内容:

  ①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到重点工业污染源、汽车尾气监测执法点、道路扬尘重点路段、市长峰会项目施工工地等地,视察“蓝天行动”进程;

  ②市领导在视察中与“环保小卫士”宣传活动相结合,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③主城各区相应开展视察和宣传活动。

  3.“让党旗在蓝天下飘扬”—共产党员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1)时间:6月1—30日

  (2)主办单位: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环保局。

  (3)竞赛内容:

  ①党员基本理论知识;

  ②科学发展观知识;

  ③大气环境相关知识;

  ④“蓝天行动”相关知识。

  (4)竞赛范围:

  市级机关、主城各区区级机关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竞赛方式:

  ①集中领取试卷,党员个人独立作答;

  ②筛选组队、初赛复赛、电视录制播出。

  4.同在蓝天下—市民与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话

  (1)时间:6月5日上午

  (2)地点:待定

  (3)参加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蓝天行动”督查组,主要新闻媒体。

  (4)活动形式:市民代表与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话,《重庆环境》网开辟专栏,刊载对话内容。

  (5)主要内容:政府相关部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责任及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所做的工作等。

  5.“护卫蓝天”专项执法行动

  (1)时间:6月2—8日

  (2)参加部门: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公安交管局、“蓝天行动”督查组。

  (3)主要内容:根据“蓝天行动”责任分工,组成由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委、市公安交管局和“蓝天行动”督查组以及新闻单位、环保小记者、环保志愿者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对重点工商业污染源、汽车尾气、道路和施工扬尘等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新闻媒体跟踪采访并公布查处结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二)远郊区县(自治县、市)活动安排

  1.根据世界环境日主题和“蓝天行动”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2.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百名市(区)长进社区”活动要求,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分别组织开展“市(区)长进社区”活动,有关工作由市环保局统一布置。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成立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蓝天行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赵公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智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万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光辉 市环保局局长

  金道坤 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成 员:程志毅 市建委副主任

  鲁荣平 市市政委副主任

  张太雄 市交委总工程师

  邓作明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陈万志 市环保局副局长

  何 力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禹 信 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

  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副局长陈万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教委、市公安交管局、“蓝天行动”督查组等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宣传周活动具体协调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蓝天行动”宣传周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活动实施。通过开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重庆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参与“蓝天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活动中来,突出活动的特色。要立足于解决辖区内主要大气污染问题,注重活动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搞好总结

  要精心策划和组织,因地制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形式。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表彰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于7月10日前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骆忠生、周子铃。

  联系电话:67634323、6763445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