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口岸物流业是口岸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努力培育口岸物流企业,合理配置物流资源,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加快发展我市口岸物流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完善政策法规等“十大体系”实施意见》(赣市发[2004]13号)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发展口岸物流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正确认识我市口岸物流业的地位和作用

  口岸物流及通关效率是国内外客商投资的重要评判指标,是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条件。我市地处内陆,建立良好的口岸基础设施和便捷的口岸通道,整合运输方式,优化口岸物流资源,降低进出口货物经营成本,对我市口岸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开放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2、发展我市口岸物流业的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加快发展的原则;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综合服务质量为目的,以培育物流市场为基础,把推动企业物流与扶持物流企业结合起来,把培育本地物流企业与引进外地物流企业结合起来,构建我市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全面增强我市物流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3、发展我市口岸物流业的战略目标

  充分发挥我市交通、流通、信息、口岸等方面的优势,积极采用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对接长珠闽,特别是珠三角地区,覆盖闽粤湘赣边际,建立与国际物流接轨,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物流基地和物流体系;至2015年初步形成区域性公路、铁路运输物流中心,基本实现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物流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我市成为闽、粤、湘、赣四省交汇的现代化物流中心城市。

  二、加快发展物流业的工作重点

  1、构建我市口岸物流体系

  以具有较强实力的口岸物流企业为核心,以口岸物流配送中心为基地,通过引进、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整合各物流企业的资源,构建我市口岸物流体系。

  (1)引入竞争机制

  以市场为导向,开放市场,公平竞争。鼓励、扶持、培育、引进具备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物流建设,逐步创造我市口岸物流业良好的竞争环境。

  (2)组建口岸物流配送中心和基地

  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大力引进沿海物流企业,组建口岸物流配送中心。政府在扶持口岸物流业发展到初具规模、需求旺盛后,采用市场运作,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共同兴办综合口岸物流基地。以国际市场信息为基础,以进出口商品配送为主业,以现代仓储为配套,以多式联运为手段,以外贸商品交易为依托,五位一体,积极发展口岸周边产业经济链,形成具有更大规模、更高档次和效益、辐射周边的口岸物流基地。

  (3)开展多形式运输

  加强铁路、公路、航空等行业的相互协作,鼓励联合投资,联合经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种运输方式相互协调衔接的口岸物流运输平台。大力扶持和鼓励集装箱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在口岸物流中的运用。

  (4)建立口岸货运代理市场

  制定适应口岸物流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加大对进出口货运代理经营行为的管理,严格进出口货运代理条件,建立口岸货运代理市场。

  (5)建立口岸物流中介服务协调组织

  鼓励兴办物流中介组织,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开展形式多样的货物配送和口岸物流代理业务。口岸物流中介服务协调组织应突出规范物流企业行为、对口岸物流企业进行咨询指导和服务的职能。在建立物流中介组织的同时培养一批口岸物流中介专业人才。

  2、加强口岸物流企业与外经贸工商企业的联盟

  口岸物流业作为一种服务业,必须充分考虑其服务对象的需求特点,为外经贸工商企业提供多样化的增值服务,稳定与发展物流客户。外经贸工商企业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优化物流供应链的管理是降低成本、提高附加值、增加企业竞争力、获取新利润源的重要手段。口岸物流企业要与外经贸工商企业联盟,进入工商企业的供应链环节,不断开拓市场,以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口岸物流业与外经贸企业的联盟。

  (1)建设进出口商品交易市场

  通过规划,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备、辐射力强、现代化水平高的大型外贸交易市场。在矿产、冶金、建材、机电、服装、农产品等外贸主导产业中培育起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加工贸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用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新型流通业态提升市场的档次与水平。

  (2)做强一批外经贸企业

  在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出口生产基地的同时,外经贸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方式,采取物流一体化管理、招投标以及物流业务外包等方式,优化企业物流管理。

  一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物流配送是现代流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外贸经营的强力支撑。外经贸企业要适时建设好物流配送中心,构筑物流基础平台。围绕加工、仓储、包装、运输、信息传递等关键环节,提高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在满足企业自身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的配送服务,扩大对外配送比重。

  二是要支持、培育发展第三方物流。外经贸企业要积极整合仓库、车辆、专运线等物流资源,积极面向社会开展专业化物流服务,逐步发展成为定位准确、运作规范、功能完善的现代物流企业。新办进出口工商企业,要逐步建立大型货场,借助我市良好的区位优势,构建第三方物流的售后服务体系,支持培育发展口岸物流主体。

  (3)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

  根据我市出口产品的特点,建立脐橙、茶叶、粮食、花卉、蔬菜等外贸农副产品的快速绿色通道,尤其是脐橙产品季节性专用通道,力争在3—5年内,把赣州建成面向粤闽、辐射周边的进出口农副产品集散中心。

  3、开展对外物流协作

  口岸物流企业应在闽粤湘边际,特别是在珠三角地区通过资本运作方式构建业务网络,包括仓储网络、铁路货运站网络、公路货运站网络。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加强与沿海物流企业的合作,特别是与珠三角地区的物流合作,做强做大保税国际物流。

  借助区域经济协作机制,积极为企业提供跨地区的联系接洽和相关行业咨询服务,鼓励我市口岸物流企业到沿海协作区内布点设网,密切经济联系,促进共同发展。

  积极支持国内外物流企业进入我市口岸物流市场,大力提倡国内外、省内外物流企业携手合作,优势互补,积极借鉴国际现代物流企业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

  三、加快口岸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1、制定《口岸物流发展规划》

  规划时间为2005年至2010年。依据我市“十一五”经济发展规划、口岸建设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工业园区建设、交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整合现有口岸物流资源,科学规划,全面完成口岸查验通道、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口岸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2010年基本实现口岸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对编制我市中长期《口岸物流发展规划》和涉及口岸物流产业的研究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

  2、构建口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应用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构建全市统一的口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全市综合物流业数据库,建立全市口岸物流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管理调控信息、企业营销信息、消费需要信息网上高速互联,形成面向社会的口岸物流信息资源共享机制。2007年前完成口岸信息系统建设。

  3、扩大物流企业经营范围

  支持口岸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取得包括运输和国际货运代理在内的各类经营权,简化办证手续;支持和鼓励口岸物流企业、中介代理企业开展第三方物流。

  4、鼓励物流资源重组

  鼓励跨行业及多种经济成分的物流资源重组,支持口岸物流企业的成长和发展,逐步实现由“企业物流”向“物流企业”的转化,推动物流的社会化、口岸化进程;对口岸物流企业的基础设备更新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技改项目政府给予贴息支持。

  5、加强物流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依托院校、专业培训机构或举办专业培训班等形式加快我市口岸物流人才的培养。将口岸物流专业人员纳入我市的人才引进目录,对引进的口岸物流专业人才,享受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6、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对口岸物流企业、进出口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在税收、用地、电信、交通、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凡与涉外和口岸物流企业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办理各类手续和收取费用,不得自行另开口子。要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电子化“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公开、事项办理、监督投诉等方面的全程网络化。

  (1)税收政策

  落实发展口岸物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口岸物流基地建设。

  (2)用地政策

  对开发仓储的大型口岸物流企业,进入政府规划的口岸物流中心区域建设,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一次性缴纳土地价款的,经市或县(市)政府批准,由受益财政按土地出让纯收益地方所得部分的10%,奖励给用地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凡享受优惠政策使用的土地,企业如果停办或撤销,由当地土地收储机构参照有关政策予以收回。

  (3)交通执法

  对口岸物流运输车辆实行交通综合执法,减少重复检查和收费并享受减免过路过桥费的优惠政策(具体减免办法另行制定)。

  (4)贷款担保

  辖内各担保机构应积极为贸易流通企业向银行提供担保,切实解决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5)工商注册

  口岸物流企业除享受我市贸易服务体系的市场准入优惠政策外,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对其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前置审批的,均可以实行并联审批办法,即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6)优化口岸服务体系

  努力实现“就地报关,就地装(拆)箱,就地清关,就地签发海运提单”的目标,以缩短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对于在赣州本地报关出口的企业,政府给予出口贴息。

  (7)加强与沿海口岸的协作

  办好赣州驻深圳口岸办事处,加强与沿海口岸的联系,解决“大通关”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口岸物流业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1、加强领导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赣州市发展口岸物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商管办、赣州铁路车务段、赣州海关、检验检疫局、物价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供电局、电信分公司、邮政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物资行业协会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全市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我市口岸物流业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与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解决口岸物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统计分析,做好综合信息发布;组织规划口岸物流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调查研究,适时调整扶持政策,推进我市口岸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2、搞好协调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口岸物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转变工作职能,调整管理方式,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3、检查监督

  建立口岸物流业检查监督制度,由物价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对铁路、公路的口岸代理、运输、装卸、仓储等口岸物流环节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整顿。同时建立口岸物流举报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六日